区住建水利局召开住建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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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水利局召开住建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专题会议
近日,我局召开三水区住建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专题会议,部署全区住建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会议由黄星海副局长主持,梁悦庭局长、局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城建水利办、水利所、区内燃气公司、供水公司、淼通公司、在建水利工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内在建建筑工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通过腾讯会议线上观看。
会上,黄星海副局长先后传达了《佛山市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佛山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解读了《三水区住建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并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随后,梁悦庭局长作了部署讲话,他强调此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从国务院安委会层面推进的重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二要在重点攻坚上下功夫。突出本行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自建房、水利(排水)工程、水利闸站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三要在隐患整治上下功夫。建立全区住建水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每一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完善闭环销号机制,强化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到位。四要在精准严格执法上下功夫。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五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按要求定期开展无脚本的应急救援演练和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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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度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拟扶持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19年修订)》(三府〔2019〕1号)第四条款关于“对放贷向实体经济倾斜的区内金融机构给予奖励”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了区内银行机构申报2021年度金融机构奖励资金,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我局拟定了2021年度佛山市三水区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拟扶持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共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区经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一)区经科局金融股,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8203;地址:三水区健力宝北路37号212室。
(二)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9,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7室。
附件:2021年度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拟扶持名单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2021年度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拟扶持名单
序号 | 银行机构名称 | 扶持指标类型 | 奖补资金(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三水支行 | 新增公司类贷款 | 641,880.00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新增公司类贷款 | 931,68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新增公司类贷款 | 555,972.50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 新增公司类贷款 | 500,240.00 |
5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 | 新增公司类贷款 | 1,000,000.00 |
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支行 | 新增公司类贷款 | 217,000.00 |
合计 | 3,846,772.50 |
非禅城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禅城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的,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地禅城的,需经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接收,审核通过后才能将档案寄至禅城区人才中心,否则将退档。
一、办理对象
与禅城区单位确立接收意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禅城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未毕业的无需提供);
3.就业证明材料(未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已毕业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4.户口簿(个人页及地址页)。
三、办理程序
(一)第一步:登录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注册个人账号,提交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网上操作教程可登录https://www.fsrlzy.cn/article/1218),受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后会以短信发送通知或申请人自行登录平台查看结果。
(二)第二步:
情况一:
审核通过后,如不需要领取《毕业生接收函》,申请人即可打印《佛山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凭证》交到档案所在院校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情况二:
审核通过后,如需领取《毕业生接收函》,请选择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EMS邮寄到付),等待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结业务。申请人携《毕业生接收函》到档案所在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四、户口迁移衔接
办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并确认到档后,户籍可迁往禅城区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单位登记注册地所在村(居)政府公共集体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事项),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五、咨询电话:0757-8270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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