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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接收指引(非禅城区户籍)

时间:2023-06-10     人气:1156     来源: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概述:......

  非禅城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禅城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的,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地禅城的,需经禅城区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接收,审核通过后才能将档案寄至禅城区人才中心,否则将退档。

  一、办理对象

  与禅城区单位确立接收意向,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禅城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未毕业的无需提供);

  3.就业证明材料(未毕业的提供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已毕业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4.户口簿(个人页及地址页)。

  三、办理程序

  (一)第一步:登录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注册个人账号,提交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网上操作教程可登录https://www.fsrlzy.cn/article/1218),受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后会以短信发送通知或申请人自行登录平台查看结果。

  (二)第二步:

  情况一:

  审核通过后,如不需要领取《毕业生接收函》,申请人即可打印《佛山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凭证》交到档案所在院校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情况二:

  审核通过后,如需领取《毕业生接收函》,请选择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EMS邮寄到付),等待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结业务。申请人携《毕业生接收函》到档案所在院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四、户口迁移衔接

  办理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并确认到档后,户籍可迁往禅城区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单位登记注册地所在村(居)政府公共集体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事项),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五、咨询电话:0757-8270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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