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广场步行街拟全天禁行电动自行车
《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
“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拟于2023年9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民意,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公共休闲场地实行名录管理并定期公布
之前草案审议时,有常委会委员认为,供广大市民群众日常休闲使用的休闲场地种类较多、情况各异,要充分考虑广大市民群众多元化的休闲娱乐需求,对公共休闲场地的概念和范围进一步进行明确,科学合理进行界定。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对公共休闲场地范围作出详细规定,“是指向公众开放,主要供日常散步、锻炼、游览、观赏、休憩等休闲活动的公共场地,包括公园;广场、步行街;各区中心城区江河两岸、湖泊沿岸、水库堤岸等公共休闲区;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
按《征求意见稿》,公共休闲场地实行名录管理,名录应当包括公共休闲场地的名称、类别、位置、面积、四至范围、管理单位等信息。公园名录由市园林部门依法制定,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名录由区人民政府征求市园林、文化广电旅游、水务等部门意见后制定。
草案审议时,有常委会委员提出,可以增加“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内容,便于社会公众知道公共休闲场地的名称、范围。
这一建议被《征求意见稿》采纳,增加了“名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的内容。
调整表述更符合实际 强调“动力装置”更具操作性
据了解,在立法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对近千名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认为需要立法加强管理的占比高达96%。
其中,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带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在公共休闲场地的管理意见最为强烈,认为需要加强管理的占90.49%。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提出:“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滑行工具、休闲用具在公共休闲场地实行分类、分区、分时管理。”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
记者发现,相比于之前草案稿“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自行车驾驶或者使用”的表述,《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更符合实际,强调“动力装置”在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
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园林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公共休闲场地周围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临停区
对于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征求意见稿》规定,各区中心城区江河两岸、湖泊沿岸、水库堤岸等公共休闲区和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全天禁止机动车进入,休闲高峰时段禁止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休闲高峰时段由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由区人民政府批准。
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单位可以根据管理实际和便民、安全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滑行工具、休闲用具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经市园林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为给市民群众提供出行便利,《征求意见稿》提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在公共休闲场地周围设置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域。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在公共休闲场地周围设置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区域。
《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了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单位职责,要求在公共休闲场地出入口、内部等显著位置,以立体或者平面方式明示安全管理规定和车辆绕行路线;依法设置车辆禁行、限行装置和警示标志牌,并进行维护管养;安排工作人员对公共休闲场地进行日常管理,发现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可拍照留证,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解读:一次“小切口”立法的地方尝试
《征求意见稿》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民生领域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全篇仅1500多字、8个条款,体例较为简单,基本都为创设性条款。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共休闲场地管理机构在开展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中,也面临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困境。
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创制,加强公共休闲场地的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依法保障市民群众获得安全、文明、舒适的休闲环境。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综合各方面意见采取了灵活的立法制度设计,授权公共休闲场地管理机构细化安全管理措施,采取分类分区分时管理措施,符合公共休闲场地管理实际。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坚定坚持有效管用的硬标准,把“有效管用”落实到每件法规、每个条款之中。注重“小切口”立法,“不追求鸿篇巨制,不简单抄写上位法,不把法规写成倡议书,有几条就写几条”,立足解决问题,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3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规定》针对当前餐饮场所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明晰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多元共治,促进餐饮业绿色发展科技引领。
加强源头治理,明晰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要求
《规定》着重强调政府对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的科学引导和源头治理,着力解决餐饮场所选址宣传帮助的问题,为餐饮业经营者提供安全、透明、可预测的经营环境。
一是明晰餐饮服务项目选址要求,《规定》第十条强化餐饮选址的要求,对餐饮场所项目建设的禁限区域进行了例举,又充分考虑广州市餐饮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将甜品、炖品、糕点、包点、凉茶等少油烟、少异味、少废气的餐饮场所设定为例外,体现出疏堵结合的污染防治思路。
二是将地方实践经验在立法中予以固化,明确美食街区应当根据管理要求建设专门的油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破解餐饮集聚区油烟扰民难题。
三是建立餐饮场所选址指引制度,通过编制公布餐饮场所污染防治指引,并由相关政府部门精准发放,主动指引等形式,告知选址禁止性规定与行政处罚风险,引导经营者正确选址,减少信息偏差。
四是创新设立互联网平台、房地产企业、场地出租出借人有关餐饮选址的报告和告知义务,禁止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经营者入驻平台、承租商铺和房屋,防止一些不符合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的餐饮项目转移到“地下”经营,对周边的环境产生污染,呼应群众信访投诉的焦点。
强化主体责任,减少噪声污染
《规定》明确了餐饮业服务经营者对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餐饮场所油烟、异味、污水、噪声这四类污染源防治都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是聚焦餐饮油烟治理的“痛点”问题,规范专用烟道建筑设计、设置使用与维护管理,要求“专用烟道油烟排放口设置高度及与周围居民住宅楼等建筑物距离控制应当符合要求,排放口朝向应当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或者人行通道”,明确专用烟道管理人及其管理责任。
二是要求餐饮场所依法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异味处理、排水与污水处理、隔声降噪减振等专用污染防治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做好台账记录。
三是明确餐饮场所的污水排放要求,强调位于不同区域的餐饮场所必须对污水进行相应处理后,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水污染物排放有关标准和规定后方可排放。
四是规定餐饮场所应当科学合理安装排风机、鼓风机、冷却塔、空调器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定期保养维护,每年开展一次噪声监测,减少噪声污染。
坚定发展信心 锚定目标任务
全力以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14日下午,广州市委书记、市长郭永航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工业用地做地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市7月经济运行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党外人士座谈会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聚焦“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坚决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坚定发展信心,锚定目标任务不动摇,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为全国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广州贡献。要提振汽车产业,升级石化产业,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增产扩能,全力推动工业生产回升。要引导工业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加快推进“攻城拔寨”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全力推动投资稳定增长。要优化促消费政策,促进大宗商品消费潜力释放,不断扩大文旅等服务消费,全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要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跟进服务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全力促进外贸外资企稳向好。要抓好经济运行调度,落实好国家和省稳增长各项政策,用好领导定点联系服务企业机制,结合广州实际抓紧出台一批精准政策措施,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三防等工作,加大就业等民生保障力度,兜牢经济社会发展底线。
会议研究部署统筹工业用地做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强调要在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平台、工业产业区块或重点产业项目推行工业用地做地,努力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要瞄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需求,加大工业用地做地收储力度,强化产业招商-土地供应-供后监管全流程策划和服务,为制造业做大做强做优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强调要聚焦软件全产业链,坚持补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开源软件等薄弱环节,推动平台型软件领先发展,构建开源开放的国产软件生态体系,奋力开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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