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8-25 10:3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园地、鱼塘(土名:横路)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197)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园地、鱼塘,面积60亩(其中园地30亩,鱼塘30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名:横路);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20年,自2023-9-1至2043-8-31止;
5、交易底价:1,400.00元/亩/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收取,每年的10日前交付当年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五年递增200元/亩/年 ;
8、交易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8-25 10:15-10:30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2‰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30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中标人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0000元以上。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8-18 09:00至2023-8-24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8-25 10:15-10:3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8-2510: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锡田 联系电话:13825116217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8月17日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有关规定,《南沙区生物谷片区(DH0304、DW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规划资源南20232757),自批准之日(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南沙区生物谷片区(DH0304、DW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批后通告图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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