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 (二期)-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补充公告
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 (二期)-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补充公告
越秀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 (二期)-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JG2023-4339】招标项目,于2023年8月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总承包招标合同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版本 |
详见原招标公告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
2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龟岗一马路22,24号。一、医疗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对龟岗一马路22,24号等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进行改造,项目改造面积687.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布局调整、室内装修、外墙工程、电气、给排水工程、中医馆建设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
1、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龟岗一马路22,24号。医疗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对龟岗一马路22,24号等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进行改造,项目改造面积687.21平方米,分为3栋建筑物(副楼1高度高13.7米(四层),副楼2高4.1米(一层),副楼3高6.7米(二层)),属于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布局调整、室内装修、外墙工程、电气、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中医馆建设及完善配套设施等。 |
3 |
计划工期 |
设计工期:正式签署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业主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总工期:暂定90日历天。(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
计划工期:总工期:约120个日历天。 2.4.1设计工期:正式签署合同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业主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总工期:暂定90日历天。(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4.2施工工期:暂定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起计算为准。
|
4 |
工程设计资质 |
详见原招标公告内容。 |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需要。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5 |
工程施工资质 |
详见原招标公告内容。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
6 |
项目负责人 |
详见原招标公告内容。 |
增加: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
7 |
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删除: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10 |
前期服务机构 |
/ |
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1 |
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最多两家设计单位、最多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2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
8.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8.1.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8.1.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8.1.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8.1.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1.5.存在行贿情形的; 8.1.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1.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8.1.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2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时期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
13 |
费用 |
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工程概算建安费,与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根据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双方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送审财评概算,建安费报送广州越秀建设和水务局进行备案审核,审定的概算建安费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
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根据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工程概算建安费,与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根据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预算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双方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送审财评概算,审定的概算建安费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
14 |
联合体工作协议 |
|
详见现招标公告联合体工作协议内容。 |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三、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及解答:
无
附件1: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
专职安全员 |
投标总报价 (元) |
施工费报价 (元) |
施工费下浮率(%) |
设计费报价(元)
|
设计费下浮率(%) |
工期(含设计工期)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评分表
分部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100分) |
资信部分 (32分) |
类似业绩
|
8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1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费≥15万元的设计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业绩金额大小的,可提供发改立项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评审文件或者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等文件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工程获奖
|
10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每项得3分,最高得6分。 2、获得省级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奖,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3、获得市级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6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注:企业获奖: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1)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2)类似工程奖项是指承接的装修装饰类(不含建筑幕墙)工程质量奖项。(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②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登记单位信息)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质量奖指省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其它如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如颁发单位为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2、获得市级的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奖状或奖牌)原件彩色扫描件。同一设计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状或奖牌)的颁发时间为准。 2、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是指: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全国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 省、市级工程勘察设计奖指:省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设计奖、省(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市优秀工程设计奖、市级科学技术奖等。(其它如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设计奖项和其他非房建设计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
||||
|
财务指标
|
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各年度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 [优] 得4分:平均资产负债率<40%的; [良] 得3分:平均资产负债率<50% 的; [中] 得2分: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 [差] 得1分: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 注:资产负债率以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为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和资产负债表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
科技创新及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获得过工程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 [优] 得4分:累计获得10项或以上的; [良] 得3分:累计获得5-9项的; [中] 得2分:累计获得1-4项的; [差] 得1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前述要求的。 注:工程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提供经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不计分),若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作无效资料处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须提供工程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019年度、2020年度、2021、2022年度)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优] 得6分:连续获得4次的(含最近年度); [良] 得4分:连续获得3次的(含最近年度); [中] 得2分:累计获得2次的(含最近年度); [差] 得0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前述要求的。 注:须提供纳税信用A级证书,同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或省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
||
工程实施方案(68分)
|
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
|
58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并有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8分。 (2)项目团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本项得基础分12分,不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则不得分。 (3)施工方配备人员(22分):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加6分;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质量管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得4分;具有安全质量管理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的得2分; 3、 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加4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加4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的,加2分; 5、材料负责人:具有材料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加4分。 (4)设计方人员(16分): 1、设计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4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的,加3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加3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加3分; 5、空调通风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加3分; 注:(1)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3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2)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
|
施工组织方案 |
10 |
(1)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优】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并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良】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在材料消耗、环境保护方面的控制措施。 【中】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3分;良:1.5分;中:0.5分;差:0.1分,不提供不得分。 (2)安全控制措施 【优】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标准化措施和智慧化工地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承诺争创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 【良】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标准化措施和智慧化工地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3分;良:1.5分;中:0.5分;差:0.1分,不提供不得分。
(3)质量控制措施 【优】有提供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保证措施、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质量创优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承诺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良】有提供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保证措施、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承诺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有提供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保证措施、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并承诺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1分,不提供不得分。
(4)进度控制措施 【优】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总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3天(不含)或以上完工。 【良】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总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3天完工。 【中】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总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2分;良:1分;中:0.5分;差:0.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总计 |
100 |
|
注:
1、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总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关于联合体投标人评标的相关规定: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最多两家设计单位、最多两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2)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主办方为准。
附件3: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团队成员 |
最低人数 |
基本要求 |
备注 |
施工团队 |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
质量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造价负责人 |
1人 |
具有一级土木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 |
消防负责人 |
1人 |
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须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
注:如受疫情原因影响而未能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的,可提供相关服务信息系统中成功注册的资格信息截图页面并加盖电子公章,亦视为有效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以上要求文件,均不作为评分依据。 |
深化设计专业工程师 |
1人 |
具有环境艺术设计类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装修专业工程师 |
2人 |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相关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材料工程师 |
1人 |
具有材料类相关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造价工程师 |
1人 |
具有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 |
设计团队 |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
须提职称证书及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职称证书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人 |
具有机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职称证书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人 |
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职称证书 |
空调通风专业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暖通与空调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职称证书 |
注:(1)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3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2)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年限以发证时间为准,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中未有注明专业的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中都无注明专业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注明的专业为准。(3)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团队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团队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5)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专指本企业本部人员,注册类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需为注册在本公司人员并在(http://www.mohurd.gov.cn/、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相关人事注册网站内的人员资格查询中查证已登记在本公司名册内(不含子公司),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及注册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附件4:
资格审查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
|
|
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
|
|
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
5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
7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
8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
|
9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
|
10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
|
|
|
11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
12 |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
|
13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
|
|
14 |
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
|
|
15 |
结论 |
|
|
|
注:1.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 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4.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供。
评委签名:
附件5:
投标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和工期,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我方充分了解了现场条件对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都已充分考虑,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2. 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有关报价方式及变更、结算方式,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3.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我方如果中标,我方保证:
(1)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
(2)保证所完成的设计将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我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未能达到发包人(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我方将无条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设计文件,直至得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为止。
(3)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我方未能按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我方承担由于违约解除合同退场造成的对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4)保证所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入本项目的辅助设备、材料与主主要材料、设备质量一致并有良好的配套性。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6)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我方愿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7)保证按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文明和交通保证措施,施工区全封闭围挡,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分期围挡。最大限度满足交通和市民出行方便,施工行为做到便民,不扰民。
(8)保证按发包方工期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计划内用全面详实,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组织分段施工,分段逐步移交。
(9)保证为防止出现大拆大建等干扰周边居民的现象,杜绝砍伐大树,保护好周边绿化植物,我单位确保做好周边居民投诉质疑的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周边居民提出的问题。保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人员管理,相关人员核酸检测费用和春节期间加班费用由我方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单独计取。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三、本项目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及附件发布为准,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 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