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街夏街村夏街路18号房屋项目中标公示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于2023-8-21就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街夏街村夏街路18号房屋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164)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荔城街夏街村夏街路18号房屋 | |||
发包单位 | 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中标单位 | 周汉军 | |||
中标金额 | ¥1,350.00元/月(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元正)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 | 最高报价 (元/月) | 是否中标 |
1 | 周汉军 | 1,350 | 是 | ||
四 | 交易地点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对程序或竞投结果有异议,请向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反映,联系电话:82628929,反映的方式必须以实名制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的名称反映,反映材料应加盖印章。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年8月25日 |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8月21日
穗府规〔2023〕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推动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决定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对象为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本通告中的货车是指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
二、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
(一)自2023年10月15日起,在以下范围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东面:大观路(华观路至奥体路段,不含)、奥体路、广园快速路(奥体路至石化路段,不含茅岗路至石化路段)、石化路(广园快速路至黄埔东路段,不含)、黄埔东路(港湾路至石化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环城市快速路至港湾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
西面:庆槎路(石丰路以南段,不含)、增槎路(不含庆槎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珠江(增埗桥至丫髻沙大桥)、增埗桥、珠江大桥东桥、珠江隧道、鹤洞大桥以东;
北面:石丰路(不含)、石沙公路(石丰路路口以东段,不含)、石桂路(不含)、黄石西路(不含)、机场路(黄石路至鹤龙一路,不含)、鹤龙一路(不含)、尖彭路、同泰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永泰收费站至沙太收费站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三期沙太收费站到沙河立交桥)、北环高速公路(沙河立交桥至华南快速干线路段)、华南快速干线(北环高速公路至华观路路段)、华观路(大观路以西段)以南。
上述范围不含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茅岗路、护林路(茅岗路以东路段)。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以下范围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西环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桥段),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长洲岛、至东圃大桥段,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庆槎路(石丰路以南段,不含)、增槎路(庆槎路至北环高速公路段,不含)、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上述范围不含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但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规定的限制:G0421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8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0425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南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76黄榄快速干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S73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四、机动车排放标准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进行查询。
五、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示意图
8月16日下午,一场主题为“‘河’你在一起 共筑清水梦”的志愿者培训及巡河护河活动在天河区华南国家植物园志愿治水驿站成功开展。长兴街招募的10多名活动志愿者及天河区河长办、团区委、长兴街道河长办、天河区青年地带相关人员参加了活动,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邓高梁进行了活动前的动员讲话。
邓高梁副主任进行动员讲话
邓高梁副主任指出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他动员志愿者们积极响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传播者践行者。
活动围绕着如何做好河湖志愿者、保护者而设置了志愿治水业务培训、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和现场巡查河湖等一系列环节。在洋溢着浓厚的学习气氛的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充满好奇的聆听着“广州饮用水的来源、为什么要治水、污水的分类以及公众保护水环境的方式”等知识内容,并进行了提问。问答结束后,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到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问答互动游戏中,一边开动脑筋思考一边用手指着问题争抢着回答,玩的十分开心。
志愿者们现场学习治水、护水相关专业知识
游戏戏结束后,志愿者们走进华南国家植物园沿着园中生态湖进行了河湖巡查。沿途志愿者们一起查看了湖长公示牌并认识牌上的公示内容,了解公示牌的作用,学习河湖常见问题的识别、快速检测河湖水质的方法等技能。
此外,活动中志愿者们还巡查了湖边环境卫生,有无溺水安全隐患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园中市民游客互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引导市民游客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溺水,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
活
动中志愿者与市民互动宣传防溺水知识
区河长办相关人员表示,志愿治水驿站相当于巡河护河志愿者开展活动的阵地,可以给志愿者们一种“家”的温暖与关怀,进而提高志愿者们开展活动的积极性。本次活动采用现场教学与实践的方式,调动了志愿者们参与活动的热情,也激发了他们对涉水知识的好奇心,不仅让志愿者们在寓教于乐中了解有关治水和护水方面的知识,熟悉识别问题的方法,而且加深了志愿者、市民群众对河湖治理的认知性和参与治水的积极性,增强了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了同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为绿美天河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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