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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四望岗大道(西)、深坑1、深坑2出租公告

时间:2023-08-21     人气:472     来源:新塘镇     作者:
概述:......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9月22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四望岗大道(西)、深坑1、深坑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东华村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占地面积约6094平方米(经联社占2053平方米,新村头社占40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94平方米(经联社占2053平方米,新村头社占4041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深大道东154号-158号;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业综合体);

  4、租赁/承包期限:20年;

  5、交易底价:20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129008518010000508,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目前没有拖欠东华村集体资产租金记录,且没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个人或公司;2、本次招标只接受公司或个人名义报名;3、以公司名义报名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并且银行存款不少于五千万资金证明;4、个人名义报名的需提供银行存款不少于五千万资金证明。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20元/月/平方米,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元/月/平方米,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9月2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9月2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东华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0922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租金不含税费,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交纳环境整治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含10万元)以下按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所有

  、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社长          联系电话:13660276145

  钟先生          联系电话:1358058272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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