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通过遴选方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
车辆使用范围:广东省内。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一辆排气量1.8L以下的7座小型普通客车(传祺M6优先),并预留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接口。
2.租赁方式:承租方暂定租赁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租费结算: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11万元,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四、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广州市增城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增城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3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5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书以及5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具有体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荣誉、资质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应急保障等内容。
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二)报价
供应商报价请按附表格式提交。
车辆租赁费用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支付。投标报价应包含车辆各种规费、维修费用、保险费等,除油费、路费、停车费以外的各项费用。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所提供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报价方案另外单独封装),并提交电子版。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收件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231室,联系人:莫茵,电话:020-8274892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六、遴选程序
(一)由我局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服务能力、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8月29日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受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9-6 10:00在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对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心路31号仓库项目(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3001246)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仓库,面积1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村心路31号;
3、资产使用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3-9-13至2026-9-12止;
5、交易底价:3,000.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收取,每年的10日前当交付当年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正),以现金形式于2023-9-6 09:45-10:00前缴纳至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即时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正),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2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月租金的 / ‰计算每天违约金,合同期满后30天完成场地清理。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8-30 09:00至2023-9-5 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荔城街廖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咨询,2023-9-6 09:45-10:00前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报名。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9-6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廖浩池 联系电话:13926487868
交易机构名称: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竹一路75号(荔城街党群服务中心三楼306、307室)
联系电话:82628929
荔城街综合保障中心资产交易工作组
2023年8月29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8月29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新塘镇塘美村塘溪路22号幼儿园大楼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美村LX20230003)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新塘镇塘美村塘溪路22号幼儿园大楼 | ||
发包单位 | 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
二 | 竞得者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塘美幼儿园 | ||
中标金额 | 25元/月/平方米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或个人 | 最高报价 (元/月/平方米) |
1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塘美幼儿园 | 25 | ||
2 | ||||
3 | ||||
四 | 交易地点 | 交易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 8月 29日至2023年8 月 31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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