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新塘镇塘美村塘溪路22号幼儿园大楼出租项目中标公示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8月29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新塘镇塘美村塘溪路22号幼儿园大楼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塘美村LX20230003)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新塘镇塘美村塘溪路22号幼儿园大楼 | ||
发包单位 | 新塘镇塘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
二 | 竞得者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塘美幼儿园 | ||
中标金额 | 25元/月/平方米 | |||
三 | 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及排名 | 名次 | 投标单位或个人 | 最高报价 (元/月/平方米) |
1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塘美幼儿园 | 25 | ||
2 | ||||
3 | ||||
四 | 交易地点 | 交易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 ||
五 | 公示时间 | 公示时间为:2023年 8月 29日至2023年8 月 31日,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8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通过遴选方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
车辆使用范围:广东省内。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一辆排气量1.8L以下的7座小型普通客车(传祺M6优先),并预留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接口。
2.租赁方式:承租方暂定租赁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租费结算: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11万元,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四、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广州市增城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增城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3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5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书以及5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具有体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荣誉、资质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应急保障等内容。
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二)报价
供应商报价请按附表格式提交。
车辆租赁费用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支付。投标报价应包含车辆各种规费、维修费用、保险费等,除油费、路费、停车费以外的各项费用。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所提供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报价方案另外单独封装),并提交电子版。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收件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231室,联系人:莫茵,电话:020-8274892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六、遴选程序
(一)由我局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服务能力、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8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萝岗街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充实环卫工人队伍,提升精细化作业标准和质量,萝岗街拟长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无社会不良记录。
3.能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较强的条理性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4.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原则上不招聘超龄人员。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环卫工作,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6.街道本辖区内人员优先。
7.具有环卫保洁工作经验者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1.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68号(萝岗街道办事处)三楼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82080934。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萝岗街道环卫服务中心招聘环卫工人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四、面试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察报考人员劳动能力、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六、录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录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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