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通过遴选方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
车辆使用范围:广东省内。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一辆排气量1.8L以下的7座小型普通客车(传祺M6优先),并预留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接口。
2.租赁方式:承租方暂定租赁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租费结算: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11万元,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四、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广州市增城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增城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3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5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书以及5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具有体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荣誉、资质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应急保障等内容。
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二)报价
供应商报价请按附表格式提交。
车辆租赁费用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支付。投标报价应包含车辆各种规费、维修费用、保险费等,除油费、路费、停车费以外的各项费用。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所提供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报价方案另外单独封装),并提交电子版。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收件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231室,联系人:莫茵,电话:020-8274892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六、遴选程序
(一)由我局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服务能力、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8月29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止日期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通过遴选方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公务出行保障车辆租赁服务商。
车辆使用范围:广东省内。
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1.租赁车辆:一辆排气量1.8L以下的7座小型普通客车(传祺M6优先),并预留安装北斗定位系统的接口。
2.租赁方式:承租方暂定租赁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3.服务承诺:提供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
4.租费结算:以合同约定及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不超过11万元,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四、承担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资格条件
1.在广州市增城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州市增城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具有车龄3年以内、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自有车辆5辆以上,所提供使用的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提供承诺书以及5辆以上公司自有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保险证复印件(车辆需为粤A牌照)。
6.具有服务政府机关单位经验的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具有体现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荣誉、资质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应急保障等内容。
9.其他可以佐证供应商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二)报价
供应商报价请按附表格式提交。
车辆租赁费用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支付。投标报价应包含车辆各种规费、维修费用、保险费等,除油费、路费、停车费以外的各项费用。
上述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所提供材料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报价方案另外单独封装),并提交电子版。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联系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收件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4号楼231室,联系人:莫茵,电话:020-82748927,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六、遴选程序
(一)由我局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服务能力、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照评审结果分别择优确定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8月29日
近日,2020-2022年度广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成果交流会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报告厅举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获奖单位到场参会。
交流会上,“十大创新项目”获奖单位代表登台介绍项目经验做法,并举行了2020-2022年度广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大赛颁奖仪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市司法局联合申报的《创新旧楼加装电梯法治保障体系》项目,荣获2020—2022年度广州市市域社会治理十大创新项目。
近年来,围绕破解旧楼加装电梯难题,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政策保障、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治宣传等方面着手,为旧楼加装电梯“落地难”开出“法治良方”,以民生“小切口”推动实现社会“大治理”。
2019年以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推动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程》;2022年以来,继续优化加装电梯政策体系,启动了广州市加装电梯的“小切口”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推动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完善预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普法释法析法融入加装电梯全过程,成功破解了旧楼加装电梯“资金筹集难”“规划许可难”“纠纷化解难”等难题。和广州市司法局联合以“创新旧楼加装电梯法治保障体系”项目参评了广州市政法委的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项目评选,并获得一等奖,该获奖事项被中央政法委官方媒体“长安评论”肯定。创新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新模式,全国率先试点“集中申报、统一规划、集中联审、批量施工”成片连片加装新模式,由管理型被动服务向主动高效服务转变,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其中,推动的全国“首创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新模式”案例成功入选广州首批十大“最具获得感”改革案例成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发挥旧楼加装电梯法治保障体系项目优势成效,不断解难题、提水平,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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