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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乐从多部门联合执法捣毁“黑气”窝点!

时间:2023-09-07     人气:929     来源:乐从发布     作者:
概述:在掌握相关证据后,镇城建和水利办立即联合公安、镇执法办、应急办、罗沙村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该“黑气”窝点进行突击行动......

近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在罗沙村某停车场内有人从事非法经营燃气活动。经周密的蹲点、摸排,9月1日下午,在掌握相关证据后,镇城建和水利办立即联合公安、镇执法办、应急办、罗沙村委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该“黑气”窝点进行突击行动,现场查扣实瓶42个,封存空瓶477个和违规充装设备2台,有效打击震慑辖区内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气等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拆除“定时炸弹”,保一方平安。


该窝点藏身于鱼塘边停车场内,位置相当隐匿,场所负责人在窝点上方放置大量丛林迷彩伪装网,即使航拍也难以发现。窝点内存放了大量不同品牌、颜色大小不一的的燃气瓶,且大部分气瓶均比较破旧。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该“黑气”窝点环境简陋,燃气安全防护设备不足,不符合存放液化气钢瓶的安全储藏条件;窝点内有非法倒装灌装工具,场所负责人未能出示相关证照,涉嫌私自非法存储大量燃气、非法倒装灌装、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


该经营者为了谋求私利,触及法律底线,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如果该“窝点”一旦发生燃气泄漏、燃气爆炸等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即对“黑气”窝点进行全面清查、依法取缔,现场查扣实瓶42个,封存空瓶477个和违规充装设备2台,并对该场所进行了查封。


燃气安全


随后,执法人员带回场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详细笔录。接下来,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及相关部门,作下一步处理。


镇城建水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灌装的‘黑气’钢瓶,犹如一个个‘不定时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乐从始终保持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黑气’‘零容忍’,打击‘黑气’决不让步、决不手软,严肃处罚!”


接下来,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用气安全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黑瓶黑气”,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净化燃气经营市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燃气使用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乐从镇燃气安全使用“八个一律”的要求,特别是自觉抵制“黑气”,使用正规渠道购买的瓶装燃气,并积极举报非法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黑气”投诉举报电话:28331503、28331700


燃气安全知多D 


1何为“黑气”?


“黑气”是指无燃气经营许可和无燃气瓶装供应许可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不良商贩低价收购超期瓶、报废瓶,进行灌装和售卖。“黑气”在使用中容易发生漏气等燃气安全事故,严重危害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非法经营燃气活动的后果?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存储燃气的后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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