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海口商贸城新建800KVA箱变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口商贸城新建800KVA箱变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海口商贸城新建800KVA箱变电工程,工程范围包括电气及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约定合同总价的10%。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15622.56元,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515622.56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范围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9 月 19 日至2023年 9 月 25 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三层303室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三层303室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703832 联系人:张工189 2856 7276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 9 月 19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 9 月 25 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公司简称:
户 名: 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弼南支行
账 号:80020000014354820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27819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臻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9号三层303室
联 系 人:张工189 2856 7276
联系电话:0757-8270383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结合我区人才工作部署,加强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扶持激励保障机制,我局延续修订了《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良好的社会服务生态圈是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基础。人才是社会服务的关键,近年来,禅城区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通过制定社工人才发展扶持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扶持激励保障机制,营造社会尊重和认可社工的发展环境,吸引高素质社工人才到我区服务,为禅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持,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二、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
广东省民政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
《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意见》(佛发〔2022〕6号)
三、主要内容
对比上一轮政策,修订后的《扶持办法》内容共五章二十三条,包括适用范围、培育扶持、推优激励、权益保障及附则,具体措施从原有的12项,增加至17项,包括优化原有措施11项,新增措施6项。措施分类如下:
(一)培育扶持措施有10条,分别是社工职业资格考证补助、基层兜底服务岗位补助、留禅连续服务奖励、项目社工能力提升、“金字塔”专项素质培训、持证继续教育、本土督导培育、社会工作枢纽平台建设、创投大赛、社会工作专家库建设。
1.社工职业资格考证补助。适当举办考前辅导班,并实行考证一次性补助。在禅城区从事社会工作,成功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已进行登记的社工人才,可申请获得1000元(助理社工师)、2000元(社会工作师)、5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一次性补助。
2.基层兜底服务岗位补助。对已在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并在我区“双百工程”、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内从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各类兜底民生服务工作的人才实行财政补助。建议补助标准为:社会工作师300元/月、助理社会工作师200元/月,按月发放。具体工作由各镇(街道)负责安排。
3.留禅连续服务奖励。对在禅城区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连续提供社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社会工作人才发放年限补贴。持证晋升并达到年限可申请差额补助。
(1)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后,连续服务满5年且所开展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均良好及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贴;
(2)持社会工作师证书后,连续服务达到5、10年且所开展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均良好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
(3)获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授予优秀社工人才荣誉称号,或持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后,连续服务达到3、5年且所开展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均良好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一次性补贴。
4.项目社工能力提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经费总额的5%为项目人员能力成长费用,支持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间对项目团队进行能力提升。
5.“金字塔”专项素质培训。有针对性地对社工新人、一线专业服务人才、管理人才等不同类别人才举办系列社会工作专项培训。
6.持证继续教育。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开展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课程。
7.本土督导培育。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和使用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定期举办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训班,遴选一线资深社工进行专业督导能力培训,对督导开展持续再教育工作。
8.社会工作枢纽平台建设。推动行业枢纽组织开展本区域社会工作行业的自律管理、标准制定、信用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人才培育、资源整合、交流合作等工作,推动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9.创投大赛。定期举办禅城区和乐村居社区服务大赛,鼓励社会工作人才链接资源参与其他部门举办的创投大赛,为社会工作发展带来更多的事业载体,激发社会工作人才推动创新的潜能。
10.社会工作专家库建设。以内部推选及自主申报等形式吸纳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颁发荣誉聘书,优先聘请参与我区行业机制研讨、专项领域授课、课题研究、专业标准化建设、高端人才交流等工作。
(二)推优激励措施有4条,分别是优秀社工推优、先进机构创先争优机制、鼓励高校联合申报研发、鼓励精专学术研究。
11.优秀社工推优。在禅城区工作表现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以及我区评优评先活动。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我区人才相关优惠优待政策,我区人才政策可在“禅来办”的人才一件事栏目中查询。
12.先进机构创先争优机制。禅城区登记注册的社工机构获得市级以上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社会工作行业枢纽组织颁发、授予社会工作行业重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可获一次性奖励:国家级3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
13.鼓励高校联合申报研发。鼓励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设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自主开发公益性创新项目和开发研究课题,对通过区民政部门评审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大学生实训项目、行业管理创新机制及创新项目研发成果,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项目数不多于5个。
14.鼓励精专学术研究。对参与编写国家级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文献或书籍的个人,按照主编2000元/人、副主编1000元/人、编委8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参与编写的时间距离申请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以出版时间起算。同一文献、书籍编写只能申报一次。
(三)权益保障措施有3条,分别是社工薪酬职级档级体系、优秀社工人才参政议政、建立社工救助基金。
15.社工薪酬职级档级体系。从持证级别、学历、专业和从业累计年限四个方面,划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及助理级共四个职级八个档次,有梯度地拓展了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职业发展和薪酬增长的上升空间。
16.优秀社工人才参政议政。适当提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社会工作人才的名额比例,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人才参政议政。
17.建立社工救助基金。联动社会力量建立社工救助基金,针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而引起特殊困难的禅城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予以救助。同时开通热线等多个信息反馈渠道,协调社工困难、维护社工权益。
四、主要作用和预期效果
(一)强育才。进一步强化我区社工人才核心竞争力和优势,一是保留基础扎实、已有成效的措施,如考证补助、基层岗位补助、多层次人才培训等;二是根据社工最新职业发展规划,完善初、中、高层次人才架构,删除市级社工员补助,补充对高级社会工作师的补助措施。
(二)稳留才。响应“禅聚英才”五大行动提到的“激励人才持续留禅发展”,新增对初、中级人才留禅持续服务、鼓励本土社工机构创先争优、完善行业薪酬职级标准、加强对困难社工救助帮扶等保障措施,更有利于中坚人才稳定留禅。
(三)善用才。大格局提升行业规划,引领中高层次人才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建设工作中,参与我区行业机制研讨、课题研究、专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社工人才的研究创新激励措施,为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贡献智慧和专业力量。
五、本《办法》的扶持范围?
本《办法》的扶持范围是指在禅城区社会工作相关领域提供服务,且在申请扶持激励事项前三年内未出现违法、重大违纪、违背职业操守的社会工作人才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六、扶持政策可否重复申请享受?
在政策有效期内,只要个人或机构符合条件要求,即可进行申请。
其中,社工师职业考证补助每个级别仅可获得一次奖励;先进机构推优激励每项荣誉仅可申请一次奖励;连续服务年限补贴为差额奖励;参与编写国家级社会工作专业文献或书籍,同一文献、书籍编写只能申报一次。
七、各项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办法》附件《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办法申请操作指引》有各项措施的具体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区负担经费的扶持或奖励事项由区民政局每年适时发布有关申领通知,计划将于2024年开展相应事项的第一批申领工作。“基层兜底服务岗位补助”由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安排。政策咨询电话:83031138。
乐从被誉为“中国家居商贸与创新之都”,2023年,乐从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传统优势商贸业“换道领跑”,加快推动钢铁、家具、塑料三大市场延链聚合。家具行业方面,引导家具龙头企业率先启动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乐从家具城向高端化、智慧化、艺术化升级进阶,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全新的购物体验。
2023年,乐从串联家具产业集群资源,建设罗浮宫家具创意设计园,结合乐华家居集团总部生产基地、蒙娜丽莎智能家居中心,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示范车间,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智能家居设备及系统研发产业基地。广东省家居设计研发中心落户罗浮宫家居创意设计园,推动了乐从家具产业的发展。
未来,乐从将全面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推动线上线下经济融合发展,开拓家具产业旅游、营销发展新模式,丰富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配套服务,为消费者持续构建“赏”、“食”、“住”、“行”、“游”、“购”为一体的享受式购物体验。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先行赔付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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