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国际美食节要来啦!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商务局获悉,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中国烹饪协会主办的2023年广州国际美食节将于11月10日拉开帷幕。
2023年广州国际美食节主会场番禺区长隆万博商务中心将举办为期6天的线下多元美食展销,融合各地风味,为广大市民带来一站式美食体验,超100个美食展位将于每天10时至21时恭迎八方食客。
现场将通过“VR+AI”技术打造美食体验区,让市民游客身临其境体验广州美食技艺与文化。长隆万博商圈内多个综合体,将推出不同主题的美食文创活动,全面打造餐旅文商融合盛会。
美食节期间还将举办舌尖上的美食嘉年华、为家乡菜打CALL“十大名宴”线上推选、“名店、名菜、名点、名汤、名小吃”创新菜式评比、羊城美食路线打卡等系列配套活动。各区将结合自身特色,组织商圈、商业综合体以“餐饮+”为主题,举办分会场及美食节系列活动,全城联动奉献美食盛宴。
主会场各展区逐个睇
主会场美食展将以万博中心+万博商圈综合体即“1+N”形式呈现。万博中心将设置国际美食区、中华美食区、潮创美食区、湾区美食区、广州味道区、非遗文创区6大街区超100个美食展位,汇聚广州酒家、陶陶居、半岛酒家、黄埔华苑、四海一家、点都德、番禺宾馆、庄臣美食坊、椰林海鲜码头等粤菜企业,以及湘菜、川菜、西北菜、湖北菜、北京菜等地方美食,以及印度、东南亚、韩国等异域美食。
国际美食区
国际美食有其独特的特色菜肴和餐饮文化,以灵活形式邀展,可以更突出特定国家的美食文化。例如,可以选择德国传统烤肉、香肠和啤酒,或者瑞士著名的奶酪和巧克力为主题,凸显这些国家的独特风味。同期舞台可由参加的国际餐企举办文化交流活动,如民俗表演、传统手工艺展示等。
中华美食区
参展餐企主要是鲁、川、粤、苏、闽、浙、湘、徽等菜系餐饮企业代表,打造一城一宴风味,让食客尽享美味。例如:“西藏美食和特产区”代表了西藏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文化传统,让人们在品尝美食的同时,感受西藏独特的魅力和风情。“福建上杭特色展区”展现客家上杭的物产富庶。
潮创美食专区
以潮创美食、网红美食、小吃美食、轻餐饮、预制菜等餐饮企业为主,打造沉浸式消费趣玩区域,将艺术质感与美食、美拍融合,提供极致体验。
湾区美食区
选择品牌餐企作为主要代表参展。邀请大湾区的特色产品及知名美食企业参展,他们可以展示自己独特的菜式和创新的美食概念。
广州味道区
以广州名、特、优、老字号品牌为带动,通过全市各区推荐特色餐饮企业参展,实行“一区一品牌”,展示各区的美食名片,并开展“名店、名菜、名点、名汤、名小吃”评选活动,弘扬粤菜饮食文化。
非遗文创区
邀请非遗代表品牌组织策划多种非遗文创、手信进行现场展销,充分展示非遗文创手信浓厚的历史文化和乡土乡情,为观众提供独特的购物体验。
-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528标)
- 项目编号:JG2023-64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东莞市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7日 17时0分~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6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474.99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8年7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国内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200万元的电梯设备供货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采购合同(含供货清单)、竣工验收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若所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投标的,所附业绩资料必须能体现资格要求的合同金额份额证明资料。 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一)。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5)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6)投标人不存在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因投标人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变更、解除或严重侵犯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权益的情形。 (7)投标人未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 (8)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9)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 17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高水平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
南沙区牢牢把握《南沙方案》赋予的重大机遇,按照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广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要求,锚定打造“全国涉外法治先行区”目标,高水平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一核多站点多功能园区集聚模式基本形成,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效枢纽有力推进,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加速集聚,涉外法治水平显著提高,为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年8月,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正式启用,南沙区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这是全市首个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三年来,吸引进驻法律服务机构30家,法律专业人才350人,同比增长25%。
法律服务集聚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整合了诉讼、仲裁、调解、域外法查明、司法鉴定、律师服务等高端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涉外综合法律服务核心区,为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
围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南沙区协同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国际海事服务集聚区、财税(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专业服务集聚区、域外法查明中心等5个高端专业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其中,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已挂牌运营;南沙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规划约1200平方米,已完成选址、设计、审批等,正按计划推进建设;全国知名“广州海法论坛”永久落户南沙,打造南沙湾国际海事服务集聚区;建成全国首个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普华永道等34家专业服务机构落户;全市首家域外法查明平台能查明80多个国家、180多个地区法律。
提升涉外法治“软实力”,出台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加快引进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支持力度位居全国前列。2023年新增1家粤澳、1家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6家意向落户的联营律师事务所、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在洽谈中。在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上,南沙构建“N+4+2”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提升涉外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