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在建线路刷新“进度条”
记者11月12日从广州地铁获悉,十三号线二期鱼珠停车场变电所近日成功送电,将为鱼珠停车场的列车运行和检修以及停车场生产工作提供稳定的电源。同时,广州地铁更新了截至10月底的新线建设进度,除了年底开通的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进度超九成的还有三号线东延段、十一号线,另外十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进度已过七成。
据悉,截至目前,十三号线二期(朝阳-鱼珠)土建工程累计完成74%。23座车站中,12座已封顶,11座进行土建施工。23个区间中,18个已贯通,其余5个进行土建施工;出入场线已贯通;6座车站进行机电施工。鱼珠停车场进行机电施工,凰岗停车场及盖体进行土建及机电施工。
此外,截至10月底,三号线东延段(番禺广场-海傍)土建工程累计完成97%。4座车站均已封顶并进行机电施工。4个区间及出入场线已全部贯通,正线实现轨通。广州新城停车场进行土建施工。
五号线东延段(文冲-黄埔新港)土建工程累计完成99%。全线车站、轨行区和双岗停车场完成“三权”移交。
七号线二期(大学城南-燕山)土建工程累计完成99%。全线车站、轨行区及姬堂停车场完成“三权”移交。
十号线(西塱-石牌桥)土建工程累计完成79%。14座车站中,11座已封顶,2座进行土建施工,剩余1座进行前期准备。14个区间中,13个已贯通,其余1个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注:部分车站名称仅为工程暂定名称,标准站名以市政府批准公布为准。)
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对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群星南路仓库1-3号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单元号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交易底价 | 资产地址 | 资产类型 | 资产用途 |
群星南路仓库1号 | ZC-440183101221605-00021 | 001 | 51平方米 | 51平方米 | 28000.00 元/年 | 新塘镇群星南路下东仓 | 仓库 | 商业 |
群星南路仓库2号 | ZC-440183101221605-00022 | 001 | 51平方米 | 51平方米 | ||||
群星南路仓库3号 | ZC-440183101221605-00023 | 001 | 51平方米 | 51平方米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3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3、租金收取方式:每年为一期收取,每期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无。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租金不含税费如承租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0元/年。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 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121(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11月20 日 下午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10‰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01日,若竞得人在2023年12月01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6、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租金不含税费,如承租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相关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另中标人需按每月租金比例缴纳环境卫生赞助金,全年租金少于1万元以下免收,每月租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下按每月5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万元至2万(含2万元)以下按每月1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2万元至5万(含5万元)以下按每月2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5万元至10万(含10万元)以下每月300元收取,每月租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按每月500元收取。
十二、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群星村下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湛生 联系电话:13509285882、1376065989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 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1月13日
-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服务大楼企业文化展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656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2时0分~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3.2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5.1、5.2资质。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含设计和施工)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若联合体成员均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可由联合体成员双方共同负责施工工作。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3.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2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 9时45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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