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新和村排污渠、巷道硬底化及灌溉水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HZ2023-035
1.招标条件
新和村排污渠、巷道硬底化及灌溉水渠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1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本村生态补助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新铺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水渠和蓄水池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59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590144.4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147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1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2月14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投标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新和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1353931988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029229997
座机:0757-8888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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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YHZ2023-034
1.招标条件
杨和镇洞心一队、洞心二队机耕路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1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生态补助资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新铺混凝土路面,新建挡土墙、埋设混凝土管及其他水陂附加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6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600000.0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40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2月26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黎先生/梁先生
电话:13724996663/1354362811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029229997
座机:0757-88887685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辅助检查咨询服务,加强对招标项目的检查。现向社会公开采购供应商,我单位将根据报价、服务方案等信息择优选取供应商。详细采购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辅助检查咨询服务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服务需求
(一)开展招标资料辅助检查。对服务期内禅城区招标项目过程材料开展辅助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条件资料、公告(公示)情况、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管理、中小微企业加分情况、开评定标资料等。辅助检查工作需每月定期提交整理好的检查情况表和相关检查材料。(参考数据:2023年成交项目数约200个。)
(二)数据整理。在服务期内,每月收集整理招标项目成交信息,汇总综合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成交情况并形成招标项目资料电子文档。
(三)配合并辅助甲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拟开展检查的招标过程资料及项目信息公告(公示)资料进行处理收集整理,提供辅助检查咨询,辅助整理检查结果资料等。
(四)乙方须指派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驻甲方办公场所开展辅助检查工作,甲方为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地、电脑等基本办公设施。指派人员需具有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如因工作需要,乙方需考虑增员可能。
四、服务周期
2023年12月-2024年11月(一年)
五、控制价与报价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发包,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0.5万元。
供应商需清楚了解本项目需求,按照总价包干的形式填报一个有效总价,当响应文件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六、响应文件
供应商需编制《响应文件》纸质版1份正本,电子版1份(需包含响应文件的可编辑版本)。《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咨询团队(派驻人员资历)、报价函、服务方案等。
七、评比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咨询团队(含派驻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分值相当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等的,采购人自行确定供应商。
八、其他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12月8日12:00前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1号楼403室。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7-8310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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