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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起违反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正式开罚

时间:2024-01-04     人气:150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概述:为期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已经结束,1月2日起,违反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正式开罚。广州交警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

一上午查处“闯限”逾900宗

  为期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已经结束,1月2日起,违反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正式开罚。广州交警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东风路上电动自行车明显减少

  1月2日9时许,记者在东风路看到,双向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偶尔可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其中,一部分骑行者远远看见执勤交警后下车推行,另有一些转入支路绕行。在东风中路工作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早高峰通勤时他感觉电动自行车比去年12月下旬明显有所减少。

  “女士,你好。东风路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在东风东路梅东路路口,一市民在人行道骑行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因违反禁止标志,该市民被交警依法处罚。

  “这辆电动车是公司的,我是要去东风路接货,因为有五六公里远,临时借用骑一下。我很少来东风路这边,确实不了解新规……”一名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向执勤交警解释。因未登记上牌和违反禁止标志,交警对该名骑行者予以处罚,出具罚单的同时告知对方:“如有异议,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进行申诉,如果没有异议,麻烦签一下名,15天之内在APP上处理。”

  “经过半个月的宣传教育期,我们发现在东风路骑行的电动自行车明显减少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说,“当天8时到10时30分左右,我们在东风东路梅东路口对电动自行车违反禁止标志行为共执法约10宗。”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于2023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为预留充足时间让市民朋友熟悉和适应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实施后设置了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为此,广州交警在东风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33个劝导点,同时在东风东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13个交通标志,以有效指引相关路段骑行者。

  “1月2日起,交警部门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当天上午在通行管理路段内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禁行780宗,违规通行桥梁、隧道127宗。”广州交警呼吁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要求,文明驾驶,守法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市民:希望加强对闯红灯、逆行的管理

  连日来,一些市民在表达对政策支持的同时,也提出相关部门需同步加强对违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违停的治理。家住白云区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就其自身的骑行经历来说,她还是有些担心,“路上有些电单车开得好快,并且有不少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希望接下来交警能加强对闯红灯、逆行的管理,规范电单车出行。”

  1月2日,越秀区东风东路梅东路路口设置了一块醒目标志——“电动自行车限行拍摄点”。广州交警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综合管理,电动自行车一直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执法力度也一直在加大。然而,仍有部分市民群众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

  逆行、闯红灯、乱穿插……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不但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存在极大的事故隐患。电动自行车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极易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付出沉痛的代价。

  2023年12月28日8时29分许,陈某驾驶一辆重型搅拌车行驶至荔湾区中山八路环岛路段时,与黄某驾驶搭载罗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乘客罗某当场死亡、驾驶员受伤及车辆损坏。

  2023年5月22日9时21分,赖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在增江大道南与纬六路交界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林某驾驶的赣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赖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

  “请时刻牢记‘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广州交警提醒,“每一个事故案例都是一面镜子,希望各位市民朋友骑行时一定要安全第一,遵规守法,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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