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服务的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于2024年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防线”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现拟聘请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及从业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对此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就以下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4年度内部审计服务。
二、项目时间
合同签约之日起—2024年12月31日。
三、项目内容
(一)依据《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粤府令第2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协助我局开展内部审计,包括对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支和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出具审查报告。
(二)协助我局起草《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4年-2028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
四、报价单位要求
(一)单位具有会计、审计等相关执业资格,具有完成项目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3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报价函和工作方案。报价函需结合项目内容逐项报价,每个工作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单位简介。包括相关从业经验、单位专业技术能力、在职专业人员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项目经验证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经办人的执业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证书证明等。
(四)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以上截图需为报价截止时间前十日内进行查询截图并由公司盖章证明。(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五)单位近3年财务状况报表或报告等相关材料。
(六)单位选择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截止时间和报送地点
请报价单位将全部材料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公章,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15日17时前,送交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8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杨健华、谭梓琪,联系电话:83120549)
1.招标条件
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区地块(物业)风貌提升改造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全过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区地块(物业)风貌提升改造设计全过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区地块(物业)风貌提升改造项目拟选址黎冲上村绿瓦亭工业园区地块实施状元文化广场项目,提升改造面积约55亩,提升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45970㎡,塑造以状元文化为主线的叙事空间,打造状元文化IP,盘活岭南文脉资源、提升城市格调、打造文商旅融合的商旅文化广场,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复的为准。
2.4 服务周期:本项目涉及的设计内容在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结构检测、地质勘察成果等资料后进行全面设计工作,中标人应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续设计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2.5.1 招标内容:
(1)根据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结构检测、地质勘察成果等资料等资料,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
2.5.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估算价为:6588844.34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999428.51元(即最高投标折率上限为:60.70%)。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及相关方面的现行标准和深度要求、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1月09日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17时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3栋406)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57-89383894。
5.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相关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4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5.5 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查看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0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幢4层06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7-89383894
电子邮件:zkjwfs@163.com
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0024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18,309.4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018,309.4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18,309.4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质保期满,工期9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德信路东侧接驳支路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88232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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