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以东、平山一路以西网上拍卖出让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拍卖人)现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按《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3〕009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拍卖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本地块网上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捌仟贰佰捌拾壹万元(大写)(CNY82,810,0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大写)(CNY1,0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捌拾伍万元(大写)(CNY24,85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叁佰肆拾捌万美元(大写)(USD3,48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贰仟柒佰壹拾万港元(大写)(HKD27,10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4年8月21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网上拍卖时间从2024年9月11日10:00开始。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拍卖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拍卖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拍卖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拍卖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拍卖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拍卖业务咨询:陈先生、周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及技术咨询: (0757—83990765)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本次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5、本次租赁,无免租期。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次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10%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右上角:交易公开>选择佛山市项目所属>国有产权>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政务网,点击上方:通知公告>公有资产交易公告/通知>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4年 8 月 22 日上午8:30至2024年 9 月 2 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 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 9 月 3 日下午15:00-15:3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须根据本出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标的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标的物进行保洁。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租赁用途。
8.竞得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9.竞得人在使用标的物时应遵守《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在标的物范围内建设房屋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杆作物;在标的物范围内临时堆放物品或者建设临时设施,应当报经有审批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实施)。
10.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租赁合同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租赁合同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382539
2.交易监管部门:容桂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981592
3.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曾工)
4.报名流程指导:0757-28381006(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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