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209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4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2024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4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清单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饭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备案截图;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联系方式:0757-8823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5号三座1001-1004室
联系方式:0757-88883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电 话:0757-88883550
ZC2024(NH02)0091 九江镇原沙头蚕种场建(构)筑物交易公告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邦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佛府南国用(2003)第130006号;粤房字第0021097号;粤房字第0021093号;粤房字第0021092号;粤房字第0021102号;粤房字第0021098号;粤房字第0021087号;粤房字第0021105号;粤房字第0021095号;粤房字第0021106号;粤房字第0021088号;粤房字第0021112号;粤房字第0021107号;粤房字第0021096号;粤房字第0021110号。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物业管理费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支付,承租人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年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二)竞投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投活动。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交易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出租人联系。
5.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参与竞价的,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操作指引详见交易须知)。
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仅能使用IE9/IE10/IE11以上的IE浏览器,请勿使用其它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投人自行负责承担。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投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其他要求
1.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按现状交付。
2.租金和管理费标准、递增情况:
租金:按照含税价5元/平方米/月作为公开出租的租金起始价,即该租赁标的物的租金起始价(含税)共计430,800.0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10%。
管理费(不参与竞价):按照含税价2元/平方米/月标准缴纳,计费面积共计7180平方米,即管理费含税价为172,320.00元/年,以后每3年递增5%。
3.租赁保证金按照200,000.00元收取,竞得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给出租人,待租赁期满终止或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由出租人在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后十日内全额退还(上述租赁保证金的退还均不计利息)。
4.租赁物的改造
(1)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2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700万元资金用于租赁物的装修改造及设备安装,其中租赁物装修改造内容包括租赁标的物修缮(含地面平整、墙体修复)、消防设施改造投入、用电增容、宿舍装修改造等在内,但竞得人购置用于生产的设备设施费用不列入物业改造资金范围内。
(2)如竞得人逾期仍未全面履行完毕装修改造义务,则出租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承诺投入的物业改造资金700万元与实际投入改造资金的差额部分向出租人支付补偿款项。若竞得人逾期仍未支付补偿款项的,则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按现状无偿收回租赁物,并继续向竞得人追缴不足部分的补偿款项。
(3)若竞得人按照上述规定按时投入足额资金完成装修改造的,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及工程预(结)算等资料,并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该工程结算价格进行核价,予以明确乙方投入物业改造的实际资金金额。
(4)如竞得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改建计方案,并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建筑物外观风貌改造等内容的,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人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等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在租赁期届满或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时,竞得人须将上述投入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按照正常运行状态交给出租人。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征地所补偿的土地款、原属出租人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款均属出租人所有。若竞得人已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投入资金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则竞得人已投入资金进行改造的租赁物补偿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若在租赁期间遇到政府征收并对租赁物进行拆迁的,因拆迁部门对上述投入的固定资产、消防设施、装饰、增容电量设备等进行拆迁所产生补偿款及相应奖励款(简称“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①在租赁期前七年内(即自签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按照下列方式分配:
乙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7年-乙方已使用租赁期)÷7年]
甲方所得=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乙方所得
②在租赁期满七年后发生征收拆迁的,投入装修改造补偿款及奖励款全额归甲方所得。
5.由于竞得人需要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修缮,出租人同意自物业交付之日起给予竞得人18个月(即2024年 12月 1日至2026年5 月 31日)装修改造,在此期间按照1000元的标准计收竞得人的租金(不计收物业管理费)。
6.竞得人可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或转借,但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并提交相关租赁合同备案。
7.转租合同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8.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土地地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全部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否则因此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五)交易时间
1.提交竞投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30分止;
2.竞投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邦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68628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吴家大院B座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1970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4,718.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24,718.5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十路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事件——危险废物应急清运、贮存、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备案经营许可证》。 备注:在应急状态下,经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可收集中转除HW01以外其他所有危险废物,收集中准贮存数量、时间不限。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证书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供应商与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并且协议或合同的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的服务期,提供上述证书、运输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五路16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fsspzx.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明城监督管理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883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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