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予签发普通护照/佛山护照换发办理指南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遣送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1、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办理条件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出入境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办理时限及费用
佛山护照办理时限:
换发普通护照:10个工作日。
外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佛山护照办理费用:
护照换发、补发180元/本(含加注费20元)。
其它加注每项20元。
【佛山办理护照收费标准】首次办理:160元/本;
换发:175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失效重领:175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175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丢失补发:335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15元/本。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办公电话:0757-83335602
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电话:0757-82345150
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6334531/81213233
顺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办公电话:0757-22835300
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电话:0757-88828430
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7732403
办理条件
1.护照损毁、遗失和被盗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出入境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护照办理时限:
换发、补发普通护照:7个工作日。
外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佛山护照办理费用:
护照换发、补发180元/本(含加注费20元)。
其它加注每项20元。
办理材料
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相片回执;
申请普通护照,须本人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1)非本市户籍居民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3)在我市就业就学的非佛山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非佛山户籍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5)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6)暂住本市的华侨
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办理流程
1、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递交申请 ;
2、在办理时限届满后到前台取证或由邮政速递
办理地点:佛山出入境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
急事急办
如果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加急申请: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2、出国奔丧的,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供入境许可证或签证。
4、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提供入学通知书。
5、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证时限
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