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生育保险转院申请材料/佛山顺德生育保险津贴申领手续
佛山禅城生育保险转院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必选)
2.《市内转院申请回执单》(由转出医院填写);(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3.《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转市外医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填写);(可选,市外就医必选)
4.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6.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可选,特殊情况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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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参保职工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此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fssi.gov.cn,并需要单位盖章)。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已按规定向参保职工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
6.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顺产、难产分娩的
①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产妇或婴儿死亡的
①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的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须明确手术名称)原件及复印件
注:用人单位应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等情况实施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已办理报备手续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上述申领生育津贴要求的资料以及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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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以下资料: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注: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
(4)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5)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参保职工需在分娩或流产后12个月内,提供上述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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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女职工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佛山市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服务名称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办事依据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佛府办〔2013〕2号)
《关于我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3〕8号)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经办业务管理规程》(佛社保函〔2013〕15号)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或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
提交材料
详见相关流程图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零星报销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生育费用划入参保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
2、生育津贴申领受理后次月月底将支付费用划入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内 。
联系电话
0757-82981195(市直);0757-82340557(禅城);0757-86221496(南海);0757-22222555(顺德);0757-88222091(高明);0757-87758411(三水)。
办理地点
1、市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办公时间
1、医院前台:周一至周六24小时。
2、零星报销: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注: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申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的具体流程请参照零星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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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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