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司机遇到蹭碰、追尾怎么处理?动动手指5分钟搞定!
大家平时驾车外出
遇到蹭碰、追尾等轻微事故
如何快速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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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自行协商处理并需要索赔的,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进行远程指引,提供“服务中心+服务网点”的快处快赔服务模式,实现指引定责、资料搜集、保险理赔无缝连接。<全程不收取事故方的任何费用>
☎ 快处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757-82622229
备注:对于单台车辆直接经济损失超10000元、事故总经济损失超20000元或责任方车辆投保公司为广东省外(含深圳)的,交警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出具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一步:报案
当事人可选择110、“佛山事故e处理”微信公众号或服务中心专线82622229进行报案。
报案后服务中心会下发指引短信给当事人,当事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后即可上传相关照片。
第二步:拍照上传
要从多个角度拍摄事故现场全景照不小于4张(拍摄角度尽量选在事故车辆的前后45°角,距离车辆3-4米,尽可能拍到现场的车道路线)、碰撞部位照片不小于2张、人车合照;行驶证、驾驶证照片和电子保险单、检验合格证,将所有照片上传至后台。
(注意:拍摄现场照片后,应马上撤离事故现场,将事故车辆驶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第三步:审核指导
服务中心收到图片资料后,会对案件信息进行审核,协助指引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事故责任。
第四步:签名确认
协商事故责任成功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通过系统向双方当事人推送《轻微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打开链接,签名确认。
第五步:联系索赔
签名确认后,便可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后续理赔。保险公司可登陆后台系统查看事故案件信息以及下载协议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事故)。
除了以上方式外
大家还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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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换季
很多人都被忽冷忽热的天气“折磨”
导致容易感冒
为什么换季容易感冒?
普通感冒和流感有什么区别?
如何预防感冒?
一起来了解
∨
为什么换季容易感冒?
1、昼夜温差大
随着秋冬换季的来临,气温逐渐转凉,昼夜温差起伏较大,天气的忽冷忽热让机体难以适应,从而引起感冒的症状。
2、天气干燥
秋冬季节湿度低,呼吸道黏膜特别是鼻黏膜分泌液不足,表面干燥皲裂,身体黏膜的抗病毒能力会因为缺水而下降,增加了感染的风险。
3、机体抵抗力差
天气寒冷使人容易受寒,机体抵抗力减弱,让病毒有机可乘。此外,有些患者存在先天性免疫力缺陷,在换季时很容易遭到病毒以及细菌的侵袭,从而导致感冒的情况。
普通感冒≠流感
普通感冒并不是流感。虽然二者的临床表现相似,但它们在病原体、症状等方面都不一样。
普通感冒是由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一系列症状的集群(咳嗽、咳痰、咽痛等),多种病原体可引起。
流感病毒感染也可引起感冒症状,流感病毒感染可能造成更严重的症状(高热、并发症等)。
Dr.GDCDC
轻症流感常与普通感冒表现相似,但其发热(体温可达39-40℃)和全身症状更明显。
对于成年人来说,如果一发病就有发烧的话,多半是流感;如果只是流鼻涕、咳嗽、不发烧,那普通感冒可能性大。
一旦孩子出现持续高热、伴有剧烈咳嗽、呼吸困难、神态改变、严重呕吐与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口罩。
预防感冒,做好以下4点
1、接种流感疫苗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最早6月龄可以接种,建议每年接种一次。优先推荐医务人员,儿童、孕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脆弱人群,托幼机构、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等重点场所人群及时接种流感疫苗。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不要用脏手触摸眼、鼻或口。
保持环境清洁和室内空气流通。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应及时扔到有盖的垃圾桶内。
3、远离传染源
避免近距离接触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症状患者;发热患者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流感流行季节,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如必须前往,应佩戴口罩。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手肘遮住口鼻。
患者居家隔离要戴口罩,减少和家人接触;患者家人应佩戴口罩,减少交叉传染。
患者不带病上班、上课。
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均衡饮食,加强锻炼,充足休息等,有助于提高自身免疫力,避免病毒乘虚而入。
勤洗手、常通风
多锻炼、打疫苗
愿大家都能远离感冒
健健康康过秋冬~
一户一宅
面积不得超过144㎡
八类人员可申购
南海区村居社区公寓建设
实施办法(试行)来了
为探索农村村民住有所居的多种保障形式,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稳慎推进村居社区公寓建设,10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一则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村居社区公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查看《办法》原文
什么是村居社区公寓?
村居社区公寓是指在政府统筹和规划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建设,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经镇(街道)批准安排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居住的公寓式住宅。
“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办法》明确以尊重村民意愿为前提,以满足村民的合理居住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统筹、村级主导、规划先行、建新退旧原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禁以村居社区公寓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分地分房。
本办法所称的“户”,是指夫妻与其未达到18周岁的子女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子女达到18周岁后可视为独立“户”。
规划与建设要求
从规划与建设要求来看,村居社区公寓建设应尽量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范要求进行高起点设计,可建设成多幢或单幢公寓小区,但不得设计为独栋别墅、联排别墅等低密度住宅建筑形式。可按照农村村民的实际需求设计多种户型,以满足各类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但户型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
村居社区公寓建设主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建设资金以农村村民个人集资为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筹措;鼓励银行开展按揭业务。村居社区公寓项目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部分,可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引入产业投资或者以合作开发等方式解决资金启动问题,需同时完善合作企业的引入和退出机制,严禁以合作开发等方式非法买卖房屋。
村居社区公寓的申购对象
村居社区公寓的建设规模应以村民的合理居住需求为基础。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村居社区公寓的申购对象:
(一)已纳入本村(社区)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
(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退出后“户”内没有其它宅基地的农村村民;
(三)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四)因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五)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镇(街道)村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同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后统一安置的被拆迁户;
(八)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纳入的其他人员。
村居社区公寓的申报与认定
村居社区公寓建设需先行申请项目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建设。村居社区公寓通过验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发布房源分配通知,组织房源分配。可通过抽签(或随机摇号)等方式进行房源分配,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须派代表现场监督。
同时,鼓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统筹收购购剩余房源,作为辖区内征地回迁安置用房。严禁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向社会售卖或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处理方式处置剩余房源。村居社区公寓房产的流转管理与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相同。
监管要求
监管要求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专用账户,对村居社区公寓建设的筹集资金(含村民缴交的申购款)实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建设成本,不能用于向农户(股东)分红。专款收支情况由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监管并定期公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开、透明。
此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应严格审查村居社区公寓申购人员的资格条件,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宅基地“一户一宅”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法违规销售(含“以租代售”)村居社区公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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