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村居社区公寓建设试行办法来了!
一户一宅
面积不得超过144㎡
八类人员可申购
南海区村居社区公寓建设
实施办法(试行)来了
为探索农村村民住有所居的多种保障形式,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稳慎推进村居社区公寓建设,10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一则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村居社区公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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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村居社区公寓?
村居社区公寓是指在政府统筹和规划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建设,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经镇(街道)批准安排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居住的公寓式住宅。
“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办法》明确以尊重村民意愿为前提,以满足村民的合理居住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统筹、村级主导、规划先行、建新退旧原则,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禁以村居社区公寓建设为名违法违规分地分房。
本办法所称的“户”,是指夫妻与其未达到18周岁的子女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子女达到18周岁后可视为独立“户”。
规划与建设要求
从规划与建设要求来看,村居社区公寓建设应尽量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范要求进行高起点设计,可建设成多幢或单幢公寓小区,但不得设计为独栋别墅、联排别墅等低密度住宅建筑形式。可按照农村村民的实际需求设计多种户型,以满足各类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但户型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
村居社区公寓建设主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建设资金以农村村民个人集资为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筹措;鼓励银行开展按揭业务。村居社区公寓项目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部分,可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引入产业投资或者以合作开发等方式解决资金启动问题,需同时完善合作企业的引入和退出机制,严禁以合作开发等方式非法买卖房屋。
村居社区公寓的申购对象
村居社区公寓的建设规模应以村民的合理居住需求为基础。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村居社区公寓的申购对象:
(一)已纳入本村(社区)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
(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退出后“户”内没有其它宅基地的农村村民;
(三)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四)因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五)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镇(街道)村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六)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
(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表决同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后统一安置的被拆迁户;
(八)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纳入的其他人员。
村居社区公寓的申报与认定
村居社区公寓建设需先行申请项目认定,未经认定的不得建设。村居社区公寓通过验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发布房源分配通知,组织房源分配。可通过抽签(或随机摇号)等方式进行房源分配,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须派代表现场监督。
同时,鼓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统筹收购购剩余房源,作为辖区内征地回迁安置用房。严禁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向社会售卖或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处理方式处置剩余房源。村居社区公寓房产的流转管理与农村宅基地流转管理相同。
监管要求
监管要求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专用账户,对村居社区公寓建设的筹集资金(含村民缴交的申购款)实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建设成本,不能用于向农户(股东)分红。专款收支情况由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监管并定期公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公开、透明。
此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应严格审查村居社区公寓申购人员的资格条件,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宅基地“一户一宅”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违法违规销售(含“以租代售”)村居社区公寓房屋。
禅城多处“碧道”已连接成环
中国陶瓷城水浸黑点整治有进展
禅城今年新增3000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
10月29日上午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钟俊
带队上线《禅城面对面》视频直播节目
围绕住房保障等方面和市民互动交流
禅城这项民生实事已100%完成
“实施暖心安居工程”是今年禅城区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按照下达的任务,禅城今年要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825套、共有产权住房600套、人才住房1118套、发放租赁补贴2099户。
今年以来,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过走访企业、宣传政策、盘活国有资产等方式,积极筹集各类房屋。截至10月25日,已经完成了市下达的筹集房屋任务指标: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完成率106.2%;共有产权住房620套,完成率103.34%;人才住房1118套,完成率100%;发放租赁补贴2141户,完成率为102%。
另外,虽然禅城面向户籍家庭的公租房房源紧缺,但今年以来,住建部门和住房保障中心积极筹集房源,今年6月已对95户低保、残疾、重疾等困难家庭进行了安置。
今年6月,禅城区举办了第二期共有产权住房现场抽签选房会,这批新建的房源均位于南庄镇禅港东路71号世茂望樾花园六座2-26层(共28层),分有3种户型,方圆3公里范围覆盖学校、医院、公园、生态湖。另外,公积金中心今年4月开始接受共有产权住房贷款。预计到年底,禅城将有第三期共有产权住房推出。
截至今年7月,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累计为2万多户、共5万多人提供各类公租房实物保障、住房租赁补贴,有效解决了各阶层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这些亲水空间“碧道”升级
“现在禅城很多亲水空间都有高阶版绿道,即碧道了。”禅城区河长办负责人潘敏婷介绍,现在全区已完成“碧道”建设46公里,祖庙、张槎、石湾片区的佛山水道、佛山涌、潭洲水道、平洲水道(除个别节点外)已基本上形成畅通的“碧道”环;南庄片区的“碧道”堤围基础基本建成,罗格围、南顺二联围也已畅通无阻。
日前,南庄东平河水轴线项目和溶洲堤段河岸整治项目顺利完工了。
整治前,部分外滩地被占用来种菜、用作停车场,环境比较杂乱;整治后,既清理了四乱,保证堤围安全,也进一步打造青少年时尚运动、市民健身休闲、滨江观景廊道等功能于一体的休闲河岸公园,既改善周边滨水景观环境,又提升凤翔湾宜居品质,并且通过洲尾围公园对潭洲水道和吉利涌碧道完成连接贯通,提升了河岸环境。
接下来,禅城还将设法打通“碧道”断点,尽快形成畅通的碧道环;并着力推进“碧道+水经济”“碧道+水上运动”等新形式的、有亮点的碧道建设,进一步提升“碧道”活力。
餐饮场所“用气”要留神
目前全国正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燃气管理股副股长吴已超表示,今年以来,政府各部门和属地镇街累计出动燃气安全生产检查人次超过3400人次,检查各类场所超1800家次。
今年内,禅城区内的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率要达到100%,目前已达96%。对于剩余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单位,可能会有被中止供气的风险。“我们呼吁广大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一定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配合供气企业做好入户安检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就餐环境。”吴已超表示。
热点问答
问:中国陶瓷城对开路段水浸问题什么时候能整治完?
该处由于地势位置较低,排水路径单一,水浸情况仍时有发生。为有效改善该位置积水问题,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对周边管网的清疏,重点对江湾路、季华路市政排水管道及雨水口定期清疏,确保管网畅通。降雨期间派专人值守,对雨水口堵塞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必要时出动应急排涝车强排;
二是在收到暴雨预报信息后即时开启九江基排涝泵站进行内河涌预排,创造排水防涝有利条件。
三是在新建的聚锦路增加了排水通道。青柯街雨水箱涵工程也已开工,今年底主体完工,明年汛期将发挥效能。通过多条排水路径提高陶瓷城片区排水能力。
四是对石牛背涌进行扩宽整治,并新建排涝泵站,改善下游河涌排涝能力不足的现状。
希望通过系列治理组合拳,有效改善该片区水浸问题。
问:毕业后打算到禅城工作,哪里有青年职工公寓可以申请,租金有什么优惠?
为解决应届毕业生的住房问题,禅城区绿岛青年荟青年职工公寓可以接受应届生申请。
里面基本家具都备齐,包括床、柜等都有,基本上可以拎包入住。
交通方面,搭乘地铁2号线到绿岛湖站出来,几百米就到了。租金方面,每个月每平方米6.6元,如果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房子,租金只需300多元,非常实惠。
问:在禅城工作的新市民可以领“住房补贴”吗?
新市民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最多可以领3年。3人户以上的家庭最高每月领取684元住房租赁补贴。
有需要的新市民可到居住证地址所属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领取申请指南,并在该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申请。
1.招标条件
吉利工业园新增雨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吉利工业园新增雨污水管网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2〕67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400污水管道全长约1.85公里,铺设DN600雨水管道全长约0.43公里,新建雨污水检查井108座,迁改管线,开挖及修复路面,交通疏导,管道检测及修复等配套工程,施工方式主要采用开挖施工。所有管线均在现状道路下敷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工程总投资约1607万元。
2.3 定额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工期:18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313864.8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吉利工业园新增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400污水管道全长约1.85公里,铺设DN600雨水管道全长约0.43公里,新建雨污水检查井108座,迁改管线,开挖及修复路面,交通疏导,管道检测及修复等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承诺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中办理登记(或在佛山市水利局通过线下办理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型: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图提供投标人诚信档案[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新备案企业提供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的扫描件。
4.5.1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2]62号),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截图)。
注: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有关规定(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截图),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应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类别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业绩在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中的相关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的网址和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类别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业绩在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中的相关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的网址和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7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17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 投标人须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及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防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进入交易场所须按照要求做好口罩佩戴等防护措施并配合进行防疫检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联 系 人: 叶工
电 话:0757-8256101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区工、钟工
电 话:0757-82629337
传 真:/
电子邮件:gddz3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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