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去外市看病怎么省钱?手把手教你异地报销!
1.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如该定点医疗机构已在我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内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佛山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如该定点医疗机构不在我市公布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内的,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3.参保人自行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180天以上的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拟派驻异地连续工作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完成上述备案后的参保人,视为同时办理了长住(常驻)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
1.在已备案的地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住院、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2.2018年8月1日前已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的参保人,以选定的3间定点医疗机构的所在地市作为长驻(住)异地就医的备案地市。
在备案地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住院、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入院时凭有效社会保障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时直接结算。
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该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参保人在2018年8月1日前在我市已办理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的3间定点医疗机构之一的,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住院、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1.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至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至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2.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因同一疾病遵医嘱再次到该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须在入院前或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那么我们如何进行手机备案,
在外市就医享受报销呢?
下面,就让小编手把手教你线上备案吧!
线上办理
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
选择“异地就医备案”
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
如实填写信息,选择备案类型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办理后可在
“我的-办理事项进度”
查看审核结果哦!
第二十八章 不受不贪分
1.不受福德
【原文】“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解释】佛陀又说道:“须菩提!如果菩萨以装满恒河沙子那么多世界的七宝进行布施;另外有人知一切法无我,一切法无自性,得证而成就,安忍于无上正等正觉这个境界,这样的菩萨所得功德胜过之前的那位菩萨。”
佛陀又说道:“为什么呢?须菩提!因为诸位菩萨不贪着福德的缘故。”诸位福德不贪福德,不着福德的相。无相之福比有相的布施功德更加广大。
2.不应贪著
【原文】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解释】须菩提问佛:“世尊!为什么说菩萨不受福德呢?”不受是不肯接受吗?是受不起吗?不是的,接下来佛陀会解释。
佛陀回答道:“须菩提!菩萨所作的福德,不应该贪恋,不应该着福德相,不应执着,因此说不受福德。”菩萨不着福德相,不住福德,因此称之为不受福德。
此章讲如果菩萨知一切法无自性,知晓法无我,所证得无上正等正觉,这是极其殊胜的功德,胜过住相布施的功德。虽然菩萨有功德,但是不住功德相,不受不贪功德,所以称之为不受不贪分。
什么是法无自性呢?一切法包括了我,人,众生,寿者等,包括佛法,佛等。这些是一切法。我相是空,人相是空,众生相是空,寿者相是空。不着佛法相;不着佛相,这些相都无自性,都是空的。但是不能着断灭相,不能偏颇到极端,以为真的是空,这就着了空相了。
佛陀像剥洋葱那样,一样一样地拨开来,最后还是空的,连佛果都是空的。
金刚经全集链接:https://www.fs0757.com/home/article/nlist/catId/25.html(点击查看)
来(返)佛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1月27日发布)
1.广州市管控区域来(返)佛人员:
管理措施:须采取“3天居家隔离”(满72小时),督促第5天自行检测1次。
城市区域:广州市海珠区管控区域,荔湾区管控区域,白云区管控区域,天河区管控区域(除石牌街、天河南街、林和街、冼村街、猎德街以外的区域),番禺区管控区域(除桥南街、沙湾街以外的区域)。
提示:管控区域请实时查询“中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各区发布。
2.其他广州市来(返)佛人员及广佛通勤人员:
管理措施:须“3天3检”,并做好健康监测;广佛通勤人员,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被广州赋黄码,须3天严格居家监测,3天3检。
3.须“3天居家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的重点城市来(返)佛人员:
城市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河南省郑州市,重庆市,甘肃省兰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山西省朔州市,吉林省长春市。
4.须“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督促第5天、第7天自行检测一次的重点城市来(返)佛人员:
城市区域:甘肃省(除兰州市外),西藏自治区,山西省太原市、忻州市、晋城市、吕梁市,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榆林市,云南省昆明市,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松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哈尔滨市,湖南省怀化市,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四川省德阳市、巴中市,辽宁省沈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固原市,北京市。
5.其它所有外市来(返)佛人员:
(1)来(返)佛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市通勤人员保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出行,旅途中做好防护。
(2)请务必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
(3)来佛后3天3检,保持24小时核酸阴性。
(4)抵佛后执行“三不”(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倡导普通市民(除重点人群外)定期自觉开展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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