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3年食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3年食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2023年食用品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2(SZ)XZ0120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2023年元旦至2023年国庆节(含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计划需采购员工节日慰问品3次,采购金额均较高,为保障员工节日食用品采购效率,保障企业成本效益,现整合年度节日需求,通过招标方式选定1家投标人,提供2023年元旦春节、端午节和中秋国庆节的节日食用品相关采购服务。
2.5 服务期限:10个月。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98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的食用品或慰问品采购服务项目的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于2022年12月6日17时3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7时3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8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郭志锴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F
联系人:张思远 电话: 020-37860748
传真:020-37860700
11.疫情防控提醒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光明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承包权竞投公告
光明股份社定于2022年12月16日下午3时在光大居委会三楼会议室对我社东华五亩等11个鱼塘承包权进行竞投。
竞投人资格要求: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顺德区户籍的居民才有权竞投。凡有拖欠光大居委会及光明股份社一切款项的,在报名截止前缴交完所欠款项,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本次每个鱼塘的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请有意参加竞投者于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5日上班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携带鱼塘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如需要委托他人报名的,需要提供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到股份社办公室(地址:勒流光大光华路9号)报名和索取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账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光明股份合作经济社,
开户行:顺德农商行大晚支行,
账号:06018800012175。
转账凭证请注明鱼塘竞投保证金。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25566182
光明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下列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告如下:
一 | 项目名称 | 莲塘村沙涌工业开发区13号 | |||
招标人 | 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交易结果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租金不含税) |
沙涌工业开发区13号一楼 | 1209.6m2 | 陈润有 | 15.00元/月/m2 | ||
沙涌工业开发区13号二楼 | 120m2 | 7.00元/月/m2 | |||
三 | 交易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开标室 | |||
四 | 交易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电话:0757-82210420 | |||
五 | 交易时间 | 2022年12月5日 | |||
六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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