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撤销贵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资格的公告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申报指南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0〕14号)相关要求,贵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具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资格。
经研究,我办决定撤销贵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资格,并收回其牌匾和证书,请公众监督。
特此公告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20-31923142)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旅行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续保投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国家强制险种,对化解旅行社行业风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具有重要作用。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旅游市场和旅行社的经营状况将逐步恢复正常,旅行社责任险将发挥重要的安全保障功能。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到续保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共同利益、减少事故灾害损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旅行社责任险作为提高旅行社风险管控、强化旅游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力量督导辖区内各旅行社及时续保投保,确保按时完成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险续保投保工作,并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上更新完善责任险信息。对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旅行社,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续保投保的要求
(一)组织形式
旅行社应当向具有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可以依法自主投保,也可以有组织统一投保。
(二)续保投保时限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旅行社应当在保险合同期满前及时续保。2022年12月开始,我市已启动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集中续保投保工作,请各旅行社明确专人负责,做好2023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续保投保工作。
(三)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可以根据旅行社实际情况,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信息报送要求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应当与保险公司依法订立书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的“旅行社资质-附件信息”和“安全管理-旅行社责任险”等栏目中上传保险单、发票等投保凭证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对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或者旅行社未报送投保信息资料等情况,将依照《旅游法》第九十七条、《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杨华,联系电话:389253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有关商业银行: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现接受合格的国内申请人提出广州市荔湾区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认定的内容及部门
(一)资格认定内容:代理广州市荔湾区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通过资格认定的商业银行可成为广州市荔湾区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服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资格认定部门: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二、资格认定的条件和流程
(一)资格认定的条件:
1.广州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总行、省分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分行;
2.凡获取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23-2027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
3.在广州市荔湾区辖区内至少有一间营业网点。
(二)资格认定的流程:
1.提交申请。有意愿参与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向区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2.资料审核。区财政局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后,对商业银行的资格申请审核事项予以函告。
3.系统建设与验收。各商业银行收到区财政局资格申请审核函告通知后,符合认定资格的银行请确保该行在市本级“数字财政”一体化系统测试联调成功并通过验收(区财政局则视同通过验收)。
4.签订协议。通过系统验收的商业银行,区财政局将与其签订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服务协议(服务期为2023年-2025年,期间如有商业银行失去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认定资格的则该银行自动失去区本级授权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5.业务拓展。签订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服务协议的商业银行应依靠自身服务能力、业务水平和优势等,主动对接区本级预算单位,自行开拓开展授权支付单位零余额账户业务工作。
三、公告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人在2023年1月13日18时前将书面申请材料邮寄或专人送达至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支付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八楼
邮编:510140
联系人:黄利莉
联系电话:81264408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
1.材料内容:
(1)申请人资格认定申请函、廉政承诺函及承诺函(详见附件1-3);
(2)申请人申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银行经营情况、系统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应急风险管理等,申请材料务必内容完整、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原则上双面A4纸不超过10页);
(3)《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3-2027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
2.材料要求: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申请行)公章,无法提交原件的材料可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
附件:
1.申请函
2.廉政承诺书
3.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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