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分局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近期,越秀区分局前往登峰足球场、矿泉街北站路耕地等检查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检查组给合实地检查的情况,对当前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坚持定期巡查,防止已整治到位的项目“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清查整治成效;二是“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落实执法巡查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制止查处,三是夯实属地责任,加强区街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与信息资源共享,将执法巡查监督延伸至最前线,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整治一宗。
下一步,越秀区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会同属地街道继续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发现一利用国家卫片、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核查,确保巡查工作不落空,巡查责任不缺位,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实现常态长效治理。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内涵,并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广州作为自然资源部首批批复的10个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之一,发挥自然资源碳载体和固碳作用,积极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的生态系统碳汇交易体系,持续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结合试点工作,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有关单位分期推出碳知识系列科普介绍。这第一期,我们首先来了解“温室效应与全球变暖”的相关碳知识。
增城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或2022年12月31日前迁入增城区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审批机构进行备案。
二、报备时间
2023年1月4日至4月30日
三、报备方式和报备所需的材料
(一)报备方式。
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采用全流程网办方式开展,请各机构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和审核。相关操作步骤可在微信服务群中咨询。
(二)报备所需的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
2.《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
3.《代理记账机构变动登记表》。
四、报备公告
各代理记账机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备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代理记账机构报备情况。公告内容包括:1.已完成本年度备案的机构名称、许可证书编码等资料;2.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逾期未报备的代理记账机构。
五、特别说明
(一)若机构名称变更、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变动、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需要先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办理变更手续,审批通过后再申请年度备案,具体操作请参照《广州市增城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附件2)。
(二)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对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区财政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区财政局将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按规定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六、报备地址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33号会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0-82713112。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年度备案)办事指南.doc
2.广州市增城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doc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叶利娴,联系电话:020-8271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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