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首日,佛山水路出行市民达1.4万人次
1月7日,2023年春运正式拉开序幕。截至当日17时,佛山辖区水路运输客运量达1407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未发现、接到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佛山海事提前研判、科学部署、迅速行动,全方位护航春运期间人民群众水路出行安全。
1、提前体检
杜绝船舶带“病”开航
据了解,今年水运客运量相比于去年有大幅度提升的趋势,伴随着疫情高峰期,将给此次水上春运带来更大的监管压力。
为确保春运期间货畅人安,海事部门提前对辖区渡船进行全面“体检”,杜绝带“病”开航,并简化审批手续,为煤炭、粮食等重点民生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市民生活及企业生产需求。
2、加强巡航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春运首日,海事部门加强辖区现场巡航检查,重点巡查海寿渡口、平沙渡口等渡口水域,并充分利用“客渡之眼”、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CCTV视频监控网,构建“智慧+现场”的监管模式。
同时加强对辖区涉水工程、危险品船舶、水上加油船监督检查,督促船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截至当日17时,佛山海事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海巡船艇7艘次,巡航里程约185海里。
3、联合执法
强化封闭水域检查
此外,海事部门联合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对三龙湾夜游船、千灯湖游船、梦里水乡等水域景区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节前自查整改落实情况,了解春运期间游船运营计划,提醒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控及各项安全防护应急措施,保障游客游玩安全。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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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非法销售危害性:
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质量没有保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02、非法储存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以下这些不安全行为
一定要注意防范!
1.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2.零售点附近要设置清晰、醒目的周边严禁烟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志。严禁烟花爆竹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3.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极易引发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可构成刑事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量刑可至死刑。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及其线索,要主动向公安、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可获得政府奖励。
4.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处罚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以烟火药或者黑火药为原料的烟花爆竹(包括成品、半成品、引线等),其中烟火药或者黑火药的数量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相关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居民朋友们要怎么做呢?
1、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格遵纪守法,不生产、储存、销售和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2、绝对不能出租仓库、厂房或房屋,给他人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3、发现身边出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拨打举报电话:110。
进入小程序“三水三资”,“交易大厅”里一个个项目或在进行紧张竞投,或接受投资者的浏览。后台处,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蓝洁玉和同事目不转睛,快速准确审核每个待“上架”项目。近期,每天都有超40宗项目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交易。
十天攻坚,从无到有搭建区级交易平台;百日奋进,不到四个月时间成功完成超600宗资产交易……作为试点,三水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打响了一场“闪电战”、打赢了一场“攻坚战”,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次复杂的改革如何在十天内实现搭建起“四梁八柱”?啃下“硬骨头”的“三水铁军”是如何炼成的?记者走进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感受改革的激情与活力。
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向村干部们讲解改革内容和新平台。受访者供图
十天攻坚 从无到有上线区级交易平台
在小程序“三水三资”上,目前的项目交易“档期”排到了1月12日,汇集了三水各村待竞投的鱼塘、土地等村集体资产。蓝洁玉和同事不敢松懈加紧审核,让更多项目尽早上线,被更多竞投人“围观”。
2022年8月18日以前,蓝洁玉在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工作。那时,佛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以线下竞投为主,分散在各镇街公共资源交易所及村级交易站进行交易。
8月17日,三水区被确定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试点,统一推行区级网上竞投,要求“10天实现区级网上交易试运行”。当晚,三水立即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区纪委监委派员驻点督办,三水区“一把手”带头干。
蓝洁玉等来自机关部门、各镇街公共资源交易所的工作人员被抽调成为工作专班成员。他们面临的任务多是从零开始的挑战:10天成立区级交易平台,同步完成政策文件制定、清产核资、宣讲培训等多项关键工作。每一项都是“硬骨头”。
“常常是边开会边吃晚饭,这样省时间。”蓝洁玉回忆,到广州黄埔区取经后,工作专班进入连轴运转模式,专班所在的办公大楼常常到凌晨依然灯火通明。
短短10天,平台系统界面、交易网站、小程序相继建成;引领改革和指导应用平台的“1+N”政策体系文件陆续起草;摸查全区52个涉农村居,选定13个村居试点……改革的“四梁八柱”立了起来。
“三水和黄埔的情况不同,我们只能借鉴,不能照搬。”蓝洁玉说,从三水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整个改革体系构建过程中,三水做了许多创新。
例如,针对三水农村零散土地、鱼塘多,“一事一议效率低、成本高”,就采取多个同类项目“批量立项、批量表决、批量申请、分开交易”方式,把同类资产合作一个项目表决,交易则分开进行。
2022年8月26日,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正式上线;9月5日,佛山市首宗农村集体资产区级线上竞投在平台上成交。
百日奋进 超600宗资产完成交易
平台上线,只是新一个起点。2022年8月26日,三水以2023年1月全市全面铺开改革为节点,继续倒排工期100天,明确七大类型、71个方面累计数百项任务,涵盖了清产核资、宣传培训等覆盖广、任务重的工作。
在“三水三资”平台上,每个项目都有详细的项目租赁年限、交易情况明细表等“身份信息”,承诺书、合同样本等附件资料一应俱全。竞投者、发包方更便捷了,却对各村居工作人员要求更高了。
过去十年间,村干部习惯了线下公开竞投模式,线上填写信息较少。“刚开始常有信息不规范要退件修改的情况。”新平台刚上线时,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唐燕婷一上午只能审核两到三个项目,更多的时间,她都在与上传者沟通修改资料,“有的改了又改,出现了抵触情绪”。
只有让村民、村干部都理解改革,用好新系统,改革才能破冰。
2022年8月底开始,一支支宣讲小分队开始进村入户,成员有党校老师、乡贤、村干部等,他们向村民讲解为什么改、怎么改,手把手教村干部如何使用新平台。
11月中旬,蓝洁玉、唐燕婷等人根据常见问题,制定了一套平台使用的视频“说明书”。从填写各类表格,到上传材料等细节和步骤,都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介绍清楚。“我们听了一遍又一遍,不停地讨论细节,包括用什么样的俗语,一有更好方案就重新录制,保证让所有年龄层的人都听得懂。”蓝洁玉说。
多种方法多管齐下,村干部们逐渐适应了新平台。2022年11月下旬开始,平台每周交易量超过100宗;12月5日以来,每天交易量超过40宗。截至12月22日,距离首个项目上线仅约百余日,全区已完成621宗资产交易。
平台背后,大家依然忙碌。如今,蓝洁玉、唐燕婷等工作人员都忙着查漏补缺,完善平台功能,优化文件细节,他们希望能在全市铺开改革中,贡献更全面的三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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