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不按证排污行为
2023-01-09 16:2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许可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执法,制定印发《2022年排污许可专项检查和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持证排污单位全覆盖现场检查和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进一步规范持证单位排污行为,依法对不按证排污行为严厉查处。
一是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持证排污单位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未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2月,已100%完成37家持证排污单位全覆盖现场检查,发现不按证排污问题的已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并对未按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等违法行为已立案11宗。
二是开展自行监测帮扶指导。通过开展排污许可现场检查和自行监测帮扶指导专项行动,督促持证排污单位落实排污主体责任,提升自行监测工作的规范性。截至12月,已对4家持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帮扶指导,经现场监督检查,该4家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均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方案开展手工自测和委托监测,同时,我分局已督促有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监测方案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落实排污许可“双百”目标任务。督促辖区持证单位在系统上完成执行报告的编写提交,并对有关单位报送的执行报告开展提交率审核工作,截至10月,15家季报单位2022年第一、二、三季度季报提交率均为100%。
四是加强在线监控监管。认真做好辖区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排污单位的监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和平台值守工作,同时定期开展现场核查,督促相关单位自觉做好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今年以来,已督促2家单位针对自动监控设施调试不符合要求、机房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1家单位未履行好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主体责任的违法事实进行立案查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刘小红)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南漖复建房红线用地后续规划验收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南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对南漖复建房红线用地后续规划验收建设工程包括破拆原有建筑物、破拆混凝土路面、开挖管沟土方、换填石屑、安装排水管道、砌筑排水检查井、沉沙井、雨水口、回填、修补路面、新建小区道路、新建混凝土护坡、新建钢栏杆、新建小区围墙、新建硬底化地面、新建小区绿化、新建垃圾收集点、小区北侧改造及其他(新建小区道路污水管检测,如堵塞变形须重建污水管)等内容,具体施工范围和内容参照设计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并无条件砌筑复建房南侧长175米*高1.8米围墙;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南漖复建房
二、询比服务范围
(一)服务范围:施工总承包。
(二)施工工期:施工总期暂定120日历天。
(三)最高报价限价:2359985.91元。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措施、包文明施工、包赶工、包机械进退场费、包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包通过规划验收、包通过综合验收、包规费税金、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一切费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干。
(二)服务期限: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为止。
(三)质量标准:合格。
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承包意向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承包意向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承包意向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承包意向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五)承包意向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六)承包意向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9519.9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壹拾玖完玖角),造价咨询服务费人民币10375.94元(大写:壹万零叁佰柒拾伍元玖角肆分),评标专家劳务费按实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标专家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
七、登记和公告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进行登记。
(二)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月9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1月13日。
注:询比代理单位只接受已成功登记的单位进行报价。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1月1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至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南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南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南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611065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156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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