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政协陈有辉副主席率农业和农村委一行到广州市农科院调研槟榔香芋产业发展概况
日前,广西贺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陈有辉率农业和农村委一行领导,到广州市农科院调研槟榔香芋产业发展概况。
调研组一行先到花都区炭步镇文冈村实地考察了由广州市农科院培育的槟榔香芋脱毒种苗种植与生产情况。黄绍力研究员详细介绍了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炭步芋头因常年连作导致病虫害严重、种性退化、产量下滑,尤其是近几年芋软腐病发病特别厉害,芋农普遍减产减收,严重制约了炭步芋头产业发展;同时介绍了广州市农科院芋头研究团队通过研制脱毒种苗、构建土壤微生物健康生态系统、集成配套栽培技术等手段进行绿色防控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成功经验。获得调研组的高度赞赏。
接着,调研组一行来到广州市农科院组织培养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现场,重点察看了培育的槟榔香芋组培种苗,详细了解炭步、乐昌和荔浦三大槟榔香芋在种性、抗性、品质及栽培技术方面的联系和区别,并希望把农科院的槟榔香芋集成配套栽培技术带回贺州传授给当地芋农,助力贺州香芋产业高质量发展。随后双方就有关槟榔香芋新品种引进、选育与推广合作进行座谈,初步达成2023年底由广州市农科院向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芋头产区提供50万株槟榔香芋毒脱种苗并配套综合栽培技术集成的生产合作意向。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出台《广东省“数字政府2.0”建设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数字政府2.0”建设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25条,围绕发挥数字政府的大平台、大服务、大治理、大协同、大数据优势等方面,充分发挥我省“数字政府2.0”建设的牵引驱动作用,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见效,推动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发挥数字政府大平台优势,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围绕“粤系列”平台、优化商事主体登记、加强“粤财扶助”建设、快速响应涉农市场主体诉求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利用“粤系列”平台优势优化县镇招商环境,重点依托粤商通平台搭建广东省招商引资对接平台,助力县(区)政府和企业实现精准招商、协同招商、智慧招商,在“粤系列”平台上线“一县一品”等县域“土特产”专栏,提升县域土特产招商引资效率。推动基层商事主体登记不出镇,推动打破登记区域限制,实现县、镇商事主体办事“少等待、少跑动”。推动“粤财扶助”政策兑现到镇村,完善平台支付、监管等系统功能,推动全省财政补贴业务实现“统一入口”。完善“粤省心”12345热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相关政策知识库,构建“接诉即办”诉求响应机制,推动乡镇企业诉求得到高效办理。
做优数字政府“大服务”,推动城乡政务服务均等普惠。
《若干措施》围绕“县镇扩权赋能”、加强镇街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和“粤智助”布局应用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推动更多基层政务服务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赋权承接能力。制定镇街级便民服务中心相关标准规范,支持鼓励各地创建镇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加快推动村级便民服务“全程网办”,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便民服务。加快“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在镇(街)、村(居)、社区、园区的部署,实现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
完善数字政府“大治理”,提升县域治理数字化水平。
《若干措施》围绕建设“百千万工程”信息化支撑体系、提升县域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和打造“一网统管”助县帮镇扶村样板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依托“粤治慧”平台建设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信息化支撑体系,充分展示我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最新成果。深化“粤经济”平台建设,辅助县域经济高效感知、精准研判和科学决策。推进基层治理事项标准化,开展治理事项跨系统分拨流转试点,实现协同联动业务闭环。推广茂名市云潭镇镇域治理“一网统管”案例,打造多领域合一的基层社会治理专题应用,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镇域治理经验。
深化数字政府“大协同”,提升基层政府运行效能。
《若干措施》围绕深化粤政易对基层协同办公的支撑作用和推广填表报数系统等2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依托粤政易支撑基层协同办公,推动政务即时通讯、视频会议、电子公文流转等共性办公应用向基层下沉,支持各地推进镇村工作人员工作模式从传统模式向“掌上办公”转变。推广填表报数系统向农村地区延伸,通过数据共享、压缩填报内容、支持手机填报等方式,破解基层多填多报的问题,切实助力基层组织减负。
强化“大数据”共享应用,赋能县域经济发展。
《若干措施》围绕创新涉农数据服务模式、强化涉农电子证照和视频资源共享利用、深化数据产品应用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建立面向农业农村场景的数据服务模式,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题库,推动数据资源“一网共享”直达基层,让更多农业农村领域“块数据”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更多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完善市级视频数据共享管理系统,助力农村地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实时智慧管理。深化数据产品应用,倡导广东数据发展联盟成员单位深入基层推广优秀数据产品,缩小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差距。
加强县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基层网络安全保障。
《若干措施》围绕强化县域云网支撑能力、深化镇村级公共支撑平台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网络安全工作保障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支持区县业务系统上云,并推动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村居全面覆盖。进一步升级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为县、镇、村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实名身份认证、身份核验、账户管理、单点登录等公共支撑服务,推动电子印章公共支撑能力向镇村延伸。组织开展基层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培训,支持基层加强网络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网络、数据安全意识和技能。
加强支撑保障,营造数字化助县帮镇扶村良好氛围。
《若干措施》围绕打造基层党建数字化阵地、用好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奖补资金、加强基层数字化人才培养、开展“粤同行”数字政府产业赋能行动计划、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包括:优化党群服务中心数字化支撑能力,实时掌握基层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提升基层党委政府协同治理和服务水平。强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县(区)级对口帮扶,推动县域资源整合、要素互补、互惠共赢。进一步做大做强政数学院,围绕基层人才培养需求,开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在线培训课程。整合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要素、科技、产业、人才等领域优势资源,推动智慧县城、数字乡村建设。办好数字政府建设峰会暨“数字湾区”发展大会,将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数字化成果作为重要内容对外展示,同时加快推进“数字湾区”建设,吸引更多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加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19〕3号)、《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4号)、《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穗财规字〔201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一)项目执行期至2023年结束(含延期)的;
(二)首次验收不通过需整改的;
(三)其他应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时间安排
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统筹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各批项目验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提交验收材料。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在材料成功受理后1—2个月内分批开展;部分项目无法统筹安排的,需在项目执行期满后三个月内提交验收材料。各项目验收材料具体受理时间请见附件1。
三、验收主要流程
(一)验收申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egrantweb/)提出验收申请,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受理审查。评审中心审查通过的进入验收评审环节,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受理,退回承担单位修改。原则上按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先后顺序分批安排验收。验收申请阶段,项目承担单位无需提交纸质验收材料。验收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验收评审。由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验收时间将提前通过邮件、短信通知,请确保“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的邮箱、电话无误。
(三)结果反馈。验收结果在线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验收的,可在线下载电子验收书。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按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执行期需延长的,应当在合同执行期满前3个月以前办理。首次验收不通过但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
(二)各项目组织单位应加强督促,同时做好下放验收项目管理工作。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审计工作,我局将委托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质量抽查。
(四)对首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我局将视情对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的项目实施强制终止,对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合同终止的,取消相关责任主体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验收结果纳入下一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考量范围。取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的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取消对所属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承担单位的申报资格。
五、联系方式(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综合业务咨询: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张文怡,电话:020-83124036。
(二)各计划(专题)咨询。
综合规划处:孙佳、邹文涛,020-83124130、83124119;
产学研结合处:王伟超、雷超旭,020-83124065、83124164;
基础研究处:马学涛、李磊,020-83124150、83124052;
实验室工作处:张潺蝉、胡春江,020-83124192、83124092;
高新技术处:赵创新、杨新卉,020-83124134、83124132;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李顺、刘晓辉,020-83124045、83124047;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刘苏慧、杨敏,020-83124097、83124095;
科技金融处:李立照、吕晓峰,020-83124178、83124177;
引进智力管理处:王春艳、陈良,020-83124055、83124053;
交流合作处:范紫微、陈聪颖,020-83124169、83124168。
(三)受理咨询: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电 话:020-8358828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街4号一楼。
(四)技术支持:020-83124014,400-161-6289。
附件:
1. 2023年合同执行期满项目清单及验收材料分批受理时间.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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