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起,共有产权电梯使用有新规
根据2023年5月5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总局74号令”)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电梯使用单位。(五)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
自2023年5月5日起,共有产权的电梯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并作为电梯使用单位,以上述单位名义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检验、使用登记、改造等手续。2023年5月5日前以共有人名义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或使用登记手续的电梯,电梯共有人须在2024年5月5日前按总局74号令要求委托相关单位管理电梯,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通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近日,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公布
南海区共28家企业、42项产品标准上榜!
4月23日上午,“领跑高标准 制造高质量”,绿色“领跑”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在佛山举办。
会议公布2022年5个领域(塑料制品,棉印染精加工产品,制冷、空调设备,家用电力器具,石材、陶瓷砖)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颁发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和年度首批企业标准“领跑者”认证证书。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提出的鼓励性政策,对重点领域内企业按照核心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原则,综合评估产生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28家南海企业获评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此次获2022年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产品,不仅覆盖塑料制品、棉印染精加工产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儿童皮鞋 、家具等领域,还覆盖商业银行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领域。
政策红利见成效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推进质量品牌、标准化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南海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40万元;
主导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标准文本中起草单位排序第二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5万元;
获得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的,每个证书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现政策红利已见效,2022年已有135个项目符合扶持标准、奖励资金达1307万元。
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后,南海的标准化工作也结出累累硕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主导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1612项(其中国际标准15项);全区新增813家企业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声明公开1991项标准,数量在全国县级区域中位列前茅,居全市第一。39家企业61项产品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领先全市。新增获批立项的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13个,数量居全市前列。
此外,旺阁渔村、新世纪大酒店、聚豪餐饮、日日新等4家餐饮企业获得“佛山市首批粤菜标准化示范店”称号;何氏水产、菱王电梯等8家企业获批佛山市标准化试点项目,3家企业获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5家企业通过市级专利转化标准试点考核。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制定标准已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南海区市场监管局
将继续深入实施标准引领战略
强化标准政策扶持
鼓励支持企业以“优质产品+高质服务”
参与各项标准化工作
以先进标准供给更优质量
创造更高价值
高标准打造南海制造品质标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
办理了规划报建手续?没有
芦苞两处自建房被责令停工!
当下,芦苞镇正严厉打击违法建筑,全力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连日来,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协同镇城建和水利办、镇农业农村办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违法建设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未审批在建民房进行全面控停,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听从劝阻继续施工的进行强制停水停电。
清明假期,偷建抢建现象时有发生。4月3日9时许,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芦苞镇某处房屋正在进行施工,经核实,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涉嫌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围蔽措施,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4月7日10时许,因该处存在不听从劝阻继续施工情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会同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现场对该处进行停水停电措施,责令其停止施工。
4月6日10时许,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预制混凝土搅拌车正在向一在建房屋输送预制混凝土。经核实,该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涉嫌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及尽快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并责令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
4月23日15时30分,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到该处再次发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疑似存在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现场当事人有效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疑似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
接下来,芦苞镇将持续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监督,采取“柔性宣教+刚性执法”并举的模式,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新增违建“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安全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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