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芦苞“刚柔并济”整治违法建筑,狠打抢建歪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
办理了规划报建手续?没有
芦苞两处自建房被责令停工!
当下,芦苞镇正严厉打击违法建筑,全力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连日来,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协同镇城建和水利办、镇农业农村办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违法建设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未审批在建民房进行全面控停,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听从劝阻继续施工的进行强制停水停电。
清明假期,偷建抢建现象时有发生。4月3日9时许,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芦苞镇某处房屋正在进行施工,经核实,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涉嫌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围蔽措施,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4月7日10时许,因该处存在不听从劝阻继续施工情况,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会同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现场对该处进行停水停电措施,责令其停止施工。
4月6日10时许,芦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预制混凝土搅拌车正在向一在建房屋输送预制混凝土。经核实,该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涉嫌违法建设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及尽快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并责令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
4月23日15时30分,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巡查到该处再次发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疑似存在向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出售预拌混凝土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现场当事人有效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疑似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
接下来,芦苞镇将持续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和监督,采取“柔性宣教+刚性执法”并举的模式,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新增违建“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安全的人居环境。
关于三水区2023年第一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排名及入户资格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和《关于三水区2022年第四季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指标分配方案的通告》规定,三水区2023年第一季度积分入户指标数600个。
经审查,2023年第一季度有774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户,其中前600名新市民取得积分入户三水资格,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三水区委政法委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三水区委政法委将发放《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获得《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入户卡》的新市民可参照附件2的指引领取入户卡,并在入户卡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三水区委政法委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政法委大楼10楼
电话:87700526
附件:1.三水区2023年第一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分数排名
2.新市民领取积分入户卡指引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第一季度
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佛山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32、50、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69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季度有效天数的85.6%。
与上一季度相比,SO2和NO2浓度持平,O3-8h浓度有所下降,其他三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出现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NO2和CO浓度有所下降,其他四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出现上升。
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季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
佛山市五区及镇街空气质量排名
第一季度五区空气质量排名
五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五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程度排名
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负数代表改善,为正数代表恶化,为0代表持平。
第一季度镇街空气质量排名
镇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注:采用镇街区域内属性级别最高的一个测点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名;有效天数不足镇街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采用“()”标识
镇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程度排名
注:采用镇街区域内属性级别最高的一个测点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进行排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负数代表改善,为正数代表恶化,为0代表持平;有效天数不足镇街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采用“()”标识
2023年3月
佛山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2023年3月,佛山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35、56、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82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74.2%。
与上月相比,PM10和O3-8h浓度有所上升,SO2浓度持平,其他三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有所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NO2和CO浓度有所下降,其余四项污染物指标浓度均有所上升。
3月空气质量情况及与去年同期、上月情况
2023年3月
佛山市五区及镇街空气质量排名
3月五区空气质量排名
五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五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程度排名
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负数代表改善,为正数代表恶化,为0代表持平。
3月镇街空气质量排名
镇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注:采用镇街区域内属性级别最高的一个测点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名;有效天数不足镇街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采用“()”标识
镇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程度排名
注:采用镇街区域内属性级别最高的一个测点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进行排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为负数代表改善,为正数代表恶化,为0代表持平;有效天数不足镇街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采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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