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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26     人气:61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1231


项目名称: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的委托事项办结完成时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投标人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预留份额给小微企业,且预留份额不少于4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家应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不少于40%。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及自行监测报告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218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7E、27F、27G、27H


联系方式: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757-822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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