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高新区云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代建服务及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白云高新区云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代建服务及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206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6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52.9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1项目代建: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1)工程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具体网址:https://www.tzxm.gov.cn:8081/tzxmspweb/projectConsultant.do?method=showProjectConsulting)。 (2)具体资质有效期限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具有第3.1.1所述资质并承接项目代建服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其中项目代建服务单位不得超过1家,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超过1家;项目代建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工程项目代建服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监理资质、监理负责人以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3.3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 投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代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要求如下: 3.3.1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代建负责人)需同时具备(1)和(2)要求: (1)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何一种资格。 注:上述所涉及的注册证如有分级,则包含所有等级。 3.3.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3.3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代建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代建负责人可互相兼任外,其他负责人均不得互相兼任。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代建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选派。上述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如有】、如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需提供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有效登记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3年3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本单位”、“注册执业单位”等相关描述均指对应选派人员的单位。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负责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拟委派的监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用平台中的在册人员。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提交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代建、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条款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1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代建负责人)需同时具备(1)和(2)要求: (1)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何一种资格。 注:上述所涉及的注册证如有分级,则包含所有等级。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花都区老城区停车场改造项目(分项目一:洪秀全纪念广场项目)设计补充公告
花都区老城区停车场改造项目(分项目一:洪秀全纪念广场项目)设计(项目编号:JG2023-2082)招标文件于2023年4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的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1.4.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详见附件) |
2 |
1.9.3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项目不设置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排序,对第2-3名未中标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以下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1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0.8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予经济补偿,其设计成果和知识产权无偿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当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的,招标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不予经济补偿,其设计成果和知识产权无偿归招标人所有。以此类推。 |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4.5.3 4.5.3.1 4.5.3.2 |
(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6《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
(j)定标委员会定标。定标委员会按附录16《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按定标委员会评审的排序进行补偿,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3项内容。 |
2 |
7.2.2 |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使用中标方案中属于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 |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使用中标方案中属于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
三、投标人编制须按以上修改内容为准,调整后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GZZB),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四、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本补充公告对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2023年5月12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盾构管片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207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2023年5月23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16.943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3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 9时15分 - 2023年5月23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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