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系统化保障体系构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系统化保障体系构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系统化保障体系构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系统化保障体系构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内任一月份或任一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显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所属时期/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 结论);如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 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 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系统化保障体系构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非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前来投标的,应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5%(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或分包承诺函(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均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共同投标协议书》)
②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前来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书中须约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5%(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共同投标协议书》)
③联合体其余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联合体要求执行。
注: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不同。
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系统化保障体系构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开标解密时长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833834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757-86300101
项目概况
九江镇上西垃圾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5-2023-03509
项目名称:九江镇上西垃圾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2,182.0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九江镇上西垃圾站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2,182.0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九江镇上西垃圾站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九江镇上西垃圾站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或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启航大道2号 A 栋)(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联系方式:0757-86519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联系方式:0757-8232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 话:0757-82320305
项目概况
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1457
项目名称: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53,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主体抚育工程(包括割灌除草、择伐、修枝、剩余物清理、补植备耕等)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及近半年内(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 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造林绿化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云勇林场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云路138号云勇林场
联系方式:0757-8883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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