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人大:大力推动大坦沙岛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广州市荔湾区人大桥中街道工委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大力推动大坦沙岛更新改造进程,加速实现“国际健康生态岛”蓝图。国家呼吸医学中心正式运营,河沙村首期复建房项目地块基本完工,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大坦沙校区)正式动工,岛内交通设施和环境状况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桥中实践掀起了大坦沙岛高质量发展新高潮。
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河沙复建房情况
在“桥中先锋”实践中
强化人大街道工委的政治属性
人大桥中街道工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街道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践行“桥中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中示范引领、主动作为。率先探索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双桥烟雨”景点旧址建起面积1800多平方米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桥中实践中心(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集中展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规划,设置展示室、图书室、社工站等多项设施和服务,成为全岛居民愿意来、喜欢来、经常来的地方和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的载体。
荔湾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到桥中街道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心(桥中街人大中心联络站)视察
在“桥中集群”攻坚中
凝聚高质量发展的人大力量
人大桥中街道工委认真组织联组的市、区人大代表联合街道、联社领导及境新公司负责同志开展视察调研,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更新改造、交通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街道工委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立即实施“桥中集群”攻坚四大赋能行动:
一是打造服务平台。成立桥中地区商会,为促进政企沟通、党群互动凝心聚力。
二是完善暖企机制。用好“统计员—社建办—首席服务官—分管区领导—区主要领导”逐级协调解决机制,常态化摸查和解决企业困难诉求。
三是落实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扶持政策并完善街道配套措施,加强面向企业的政策推送,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性。
四是发挥人大代表人脉资源优势以商引商。依托国家呼吸医学中心主攻产业链招商,针对东海岸创业园光伏产业、“西凯汇”商业楼宇,开展“上门招商”“以商引商”,全面拓展项目来源渠道,为打造桥中产业集聚的“桥中集群”贡献人大力量。
在“桥中温度”实践中
加强监督落实办好民生实事
人大桥中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民情观察员、选民群众作用,构建起“代表+民情观察员+选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联动机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群众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职责分工交办相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2023年1-3月,人大桥中街道工委共组织6名各级人大代表、合计12人次进联络站,接待或走访群众184人次,收集市民群众意见建议18条,已解决问题16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
荔湾区人大代表通过综合群众意见,充分研判论证,提出《关于加快河沙小学分流的建议》《关于大坦沙岛交通配套设施建议》《关于广佛大桥一期C匝道沿江路改向的建议》《关于改善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大坦沙医院周边交通的建议》等建议。其中,沙面小学(AL0205008地块)已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河沙小学分流,广州呼吸中心周边桥中中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四路、东海南路等道路已建成使用,大坦沙配套设施正逐步完善。
今年2月,大坦沙更新改造项目被列入广州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人大桥中街道工委把监督落实大坦沙更新改造列为今年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市、区人大代表以及民情观察员现场调研、视察和监督更新改造进度。
推动岛内三条村的改造进度加快:
河沙村私人房屋总共1515栋,已签约1334栋,占比88%;
坦尾村已完成拆卸面积12万平方米;
西郊村已拆卸面积18万平方米。
推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
配合做好广佛大桥建设、如意东桥的立项审批工作;
做好环岛路的建设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加快40.5万平方米大坦沙环岛景观带、桥中西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岛内外沟通和岛内流通状况。
人大桥中街道工委全面加强民生服务,加快推动学校、商业综合体、超市、养老服务机构等民生工程建设,发挥辖内呼吸中心龙头示范和人才引流“虹吸”效果,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吸引人才争相涌入、定居。
市、区人大代表到国家呼吸医学中心大坦沙医院视察调研
在“桥中样板”争创中
打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样板岛
人大桥中街道工委在党工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委主任分管综治维稳的优势,以街道、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为载体,整合人大系统、经济联社党组织、群团组织力量,大力实施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专项行动,制订实施《桥中街道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1+7”系列方案》,在坦尾联社持续推进全域社会治理工作,针对桥中南路道路破损、交通标志不清、人车并道问题,投入800万元对全线进行升级改造,施工面积2万平方米,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栏765米,人行道护栏1146米;在工业园区、村级道路内加建路灯,投入50多万元实现全岛“光亮工程”,新装和更换街灯共计107盏,加装视频监控30个,对5个污水排水口进行截污,就近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确保污水不进入桥中南路渠箱。
同时,在坦尾片区实行围院式管理,设置8个车闸口、5个行人闸口等一批涵盖城中村出入口监控的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对人和车的监控。通过抓好动态基础数据更新、交通优化提升、补齐村内基础设施短板、村内党群阵地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等重要环节,打造城中村治理“新样板”。
荔湾区人大代表、坦尾经济联社的卢俊杰对坦尾联社在“桥中样板”争创活动实施以来的变化深有体会,表示“马路变靓了、环境干净了、秩序整齐了”。
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会议指出,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形成协同创新、人才集聚、降本增效等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要把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全国一盘棋,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在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上下功夫,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促进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壮大优质企业群体,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会议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而且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要聚焦制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突出瓶颈,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引导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培养维保技术人员,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需求。要进一步优化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的政策,鼓励企业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同时加强安全监管,促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更好落实上级有关编制工作文件规定,根据市委宣传部 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镇街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意见》(穗编办函[2022]4号)要求,经认真研究,并征询市体育局同意,现对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中涉及街镇文化站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内容做出适当修改(详见附件),其余内容不变,修订版标准自印发修订通知之日起实施。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修订版)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杨践,联系电话:38925427)
附件
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修订版)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内容 | 标准 |
场馆建设 | 1.各级政府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设施。市、区按照建设标准建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镇(街道)按照建设标准建立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全民健身广场)等;行政村(社区)按照建设标准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全民健身广场)等。市、区建设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游泳池(馆),全民健身中心。市、有条件的区建设公共美术馆、演艺场馆和非遗展示场馆(所)。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独立的公共图书馆。 |
2.2025年底,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25平方米。 | |
3.根据国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保持达到国家一级馆以上标准。 | |
4.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等,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均衡科学布局,打造至少1个覆盖全市各区的新型城乡文化空间品牌项目。 | |
场馆开放 | 5.政府投资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美术馆、镇(街道)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实行免费服务。 |
6.市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区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3小时;镇(街道)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少年儿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市、区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镇(街道)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行政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 | |
7.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与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应当错开,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 | |
8.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等适用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 |
提质增效 | 9.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根据群众需求合理布局分馆或服务点,2025年底,市级文化馆、图书馆直属分馆不少于15个。各区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实现镇(街道)100%全覆盖,镇街分馆设置的服务点不少于3个。 |
10.公共图书馆年人均到馆次数不低于2次,其中区级以下公共图书馆年人均到馆次数不低于1.4次;年人均外借文献量不低于2.5册次,其中区级以下公共图书馆年人均外借文献量不低于1.5册次。公共图书馆线下活动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0.2次,其中区级以下公共图书馆线下活动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0.1次;线上活动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1次,其中区级以下公共图书馆线上活动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0.4次。文化馆(站)线下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0.5次,线上服务人次年人均达到1次;其中文化馆(站)进馆(站)人次年人均达到0.25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月均进馆服务人次达到600人次(不含文体广场服务)。 | |
11.推动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2025年底,各区提质增效达标比例不少于行政村(社区)数量的90%。 | |
12.市级文化机构每年配送给基层文化活动不少于600场,区级文化机构配送给基层的文化活动不少于100场。 | |
13.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融入旅游服务功能,各区打造文旅融合公共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 | |
辅助设施 | 14.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为残障人士配置无障碍设施。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设置视障人士阅读室(区域),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辅助阅听设备。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为老年人配置阅读、视听辅助设施。市、区两级公共文化场馆配备母婴室,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公共文化场馆配备母婴室。 |
15.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根据需要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流动文化服务。 | |
16.根据基层实际,公共文化场馆设立公共文化服务自助设施设备。 | |
图书报刊 | 17.2025年底,公共图书馆人均公共藏书不少于2.5册,其中区级以下公共图书馆人均公共藏书不少于1.5册。公共图书馆实际持证率达到常住人口的30%,其中区级公共图书馆实际持证率达到常住人口的10%。 |
18.市级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2000次,区级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500次,打造1个以上区域性全民阅读活动品牌。 | |
19.民族地区公共图书馆(室)提供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读物,原革命老区提供本地区红色文化专题读物。 | |
广播电视 | 20.2025年底,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达标比例不少于80%。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乡村通达率不少于90%。市级电视台播出4K超高清电视公益性节目,4K超高清电视家庭覆盖率不少于80%。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家庭用户普及比例不少于80%。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应用用户(“用电视”)普及比例不少于80%。区级以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线下线上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广播电视维护维修服务站(网点)人员每年参加线下线上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文艺演出和培训 | 21.各区每年举办专业艺术演出不得少于12场,其中戏曲演出不得少于2场。市、区两级文化馆提供全民艺术普及门类不少于8种,每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全民艺术普及门类不少于3种,每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全民艺术普及门类不少于2种。 |
22.每个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不含配送服务)文艺演出、展览、培训、阅读推广等文体活动不少于15次。每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举办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 | |
陈列展览 | 23.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或由财政支持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常年设有1个以上的基本陈列,每年举办专题陈列展览不少于2个。 |
数字文化服务标 | 24.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提供免费无线上网服务,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按照规定设置电子阅览室;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公用上网设备不少于3台;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公用上网设备不少于1台。 |
25.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具备数字服务能力,鼓励公共文化场馆利用新媒体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 |
26.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自建数字资源总量不少于2TB,能够提供可远程访问的数字资源。市、区两级文化馆数字化服务类型不少于6种,音视频资源时长不少于150个小时。 | |
志愿服务 | 27.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至少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文旅志愿服务队、每季度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300人次,4A级以上A级旅游景区(点)至少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文旅志愿服务队、每季度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200人次,每个镇(街道)至少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文旅志愿服务队、每季度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30人次,每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组建一支不少于3人的文旅志愿服务队、每季度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9人次。 |
人员配置 | 28.市、区两级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
29.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改革前,规模较大的镇(街道)适当增加。专职人员应具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知识技能,应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正常开展。 | |
30.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 |
业务培训 | 31.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从业人员每年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文化专职人员每年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5天;行政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3天。 |
二、标准实施
(一)标准定义。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参照市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的《广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实施。《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年修订版)》为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即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动各区落实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作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补充。
(二)完善体系。本标准是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的市级标准,各区根据市级标准制定县级标准(服务目录),下级标准不得低于上级标准,建立上下衔接的标准体系。
(三)实施要求。各级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市级标准,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四)效能导向。各级要有效落实公共文化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动态的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市级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引入社会第三方对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及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运营的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暗访调查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实时进行结果通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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