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开展2023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督导复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近日,海珠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海珠粮库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督导复查工作,一是检查企业自查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的检查方法完成自查;二是迎检准备是否到位,检查器具配备、账务资料整理、货位平整等基础工作是否逐一落实;三是是否存在“走过场”等情况,如自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隐患,或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从检查情况看,企业各项自查工作、迎检准备按要求落实到位。区发改局强调:一是要把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作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好抓细抓实。二是要规范整理相关原始凭证和备检材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做好迎检准备。三是聚焦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消除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岗3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贴照片、签名。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各一份,扫描件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及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15:00-17:00,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开考2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暂定荔湾区民政局二楼综合会议室(地址: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含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377331,监督电话:8137733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变更事宜及未尽事宜将通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5月5日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增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事项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增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东侧为增江大道南,西边为沿江路,北面为东桥东路。 | 建设期限 | / |
总投资 | 约186649.05万元(暂定) | 资金来源 | 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规划病床数600床(医院原病床为600,现扩建600床,医院共1200床),医院用地总面积为78000平方米,本次(一期)用地面积为25433平方米,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3767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86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98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4685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拟建综合大楼一栋,主要包括门(急)诊、行政办公、住院、医技等功能用房,建设内容还包括车库、地下室等配套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并配套建设红线内道路与广场、绿化、围墙等设施,以及与原建筑的空中连廊。(2)拟建设污水处理站,10KV开闭所一栋。(3)拆除工程,其中包括崇德楼、光明楼、仁德楼共三栋,建筑面积12860㎡。(4)其他工程:博济楼增设2台电梯工程、原液氧设备房、冷却塔迁移改线工程及前期准备工程。(5)专项设备:包括各科室、病房、手术室等的专项医疗设备;网络交换机类、网络安全设施、业务辅助设施类等信息化设备。 | ||
审批科室 | 投资科 | 联系电话 | 020-82730630 |
电子邮箱 | zcfgjtzk@gz.gov.cn | 邮政编码 | 511300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 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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