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9月11日,据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消息,三水完成了超3.7万宗资产、2.4万份合同的集体确认和资产备案等工作,绘成了一张“资产云图”,成为全市首个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区。
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的关键任务,此次清产核资覆盖7个镇街770条自然村、743个经济社、49个经联社,共对超3.7万宗资产、2.4万份合同进行清查,并绘制了一张“资产云图”,彻底解决了资产底数不清,个别资产脱管、漏管等问题。
据统计,本次清产核资全区共核增农村集体资产超2900宗,其中资源性资产2200多宗、面积8.5万亩,全区集体资产总额增加2.16亿元。
“本次清产核资是历年来标准最高、覆盖面最广的一次。”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三水组建了“2+5+1”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织超3700名镇村组三级干部参与其中,对每一宗资产进行现场核实、签名确认、云图定位后,再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的17个数据源,进行上图入库,力求做好“账实相符”。
清产核资不仅实现了各类资产的盘盈,更绘制成了一张“资产云图”。据了解,本次清产核资通过引入地理信息技术,统一采用佛山市自然资源部门最新的数据资源与脱敏卫星底图,首次将道路、基耕路等非经营性的资源性资产也纳入到清查描边范围,并以“一资产一编号”的方式统一纳入“资产云图”监管,打通了行政数据信息的壁垒,改变了以往列表文字式资产管理台账的单一性和封闭性。
不仅如此,“资产云图”还实现了资产数据汇总、分析等功能,可以清晰直观展示资产的存量和边界,并能实时对接区级线上“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让农村集体资产“一键掌控”。
“打开‘云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宗资产的地理位置、状态、类型等信息。”上述负责人说,这有利于部门提前对低效、闲置集体资产进行统一规划,实施改造提升并集中招商,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经济效益。
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三水将继续深化试点改革成果运用,加强全区清产核资后续工作推进,努力促进农村集体“三资”实现闭环监管、阳光交易,防止资产脱管、漏管,消除因监管漏洞滋生腐败现象,扎实推动基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结合各镇村产业发展实际,三水还将合理运用“资产云图”统筹推动土地集约流转,指导村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推动农地集约与招商项目有效衔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1.招标条件
学前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乐投审〔202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学前路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3〕33 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学前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学前路道路工程,其主要内容为:学前路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现状村路,东至现状道路,沿线与齐力大道北相交,路线全长约842m,道路宽度13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 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市政道路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日历天,计划工期: 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569737.14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89850.2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根据《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1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准。不提供不符合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联系人:彭工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
电话:0757-87263447 邮编:528137 |
联 系 人:李工 邮 编:528100 |
|
电 话:0757-87733362 |
|
传 真:0757-87733362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有效规范小餐饮经营秩序,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和卫生环境水平,进一步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内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要求,今年以来,祖庙市场监管所根据“小餐饮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小切口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积极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街创建工作,推动辖区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整体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创建提升工作 祖庙商圈作为佛山有着多年历史的综合商圈,不仅是一种经济产物,也是传统文化载体,但是众多小餐饮经营户因为规模小、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也成为食品安全管理上的难点。为有效解决这个监管难题,祖庙市场监管所积极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状况摸排工作,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决定将莺岗社区钻石苑小餐饮作为“小餐饮大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街进行打造。
二、多措并举促规范,改造提升成效明显 作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街,祖庙市场监管所组织监管人员逐户走访,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实行“一户一档”,逐户建立监管档案。整治行动中,对街区9家餐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0家次,督促整改8家次。
发现部分餐饮店存在食品储存不规范、垃圾桶缺盖、厨房区域工用具乱摆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不齐全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整改,并按照“证件齐全、制度完善、环境整洁”的标准,从后厨环境到就餐场所卫生、从硬件设施设备到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要求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认真落实,并鼓励各单位加大对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餐饮服务条件,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整体水平。
同时,“线上+线下”全面开展小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性。
三、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助推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莺岗社区钻石苑小餐饮质量提升街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改造提升,实现了硬件设施好、环境卫生好、人员管理好的“三好”,赢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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