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东海街道新春花市摊位招募开始了!连续14天
距离2024农历新年
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如果说北方人的年味是下雪
那么南方人的年味就是逛花市!
作为春节活动的重头戏
云东海街道当然为广大群众们安排好啦!
各种精彩活动!
还有车展助阵!
鲜花、年桔、盆栽、 美食、年货
130个摊位
期待与您的相约
花市时间、地点都已出炉
更多花市摊位信息
下面请跟我来看
☆ 开市时间 ☆
2024年1月27日至2月8日
每天10:00-22:00
2024年2月9日(年三十)
当天10:00-16:00
活动共14天
☆ 开市地点 ☆
驿南路段
(西至鲁村路,东至云海路)
☆ 交通管制措施 ☆
花市运营期间驿南路段(西至鲁村路,东至云海路)北侧路面(即花市)实施全段封闭,禁止车辆驶入,南侧路面正常实行由西至东的单边单向通行(花市期间路边可供临时停靠)
☆ 花市区规划图 ☆
扫码获取高清平面图
☆ 摊位情况 ☆
本次新春花市将设立5个区域:
美食区
对联、年货区
鲜花区
盆栽区
年桔区
预计共130个摊位
☆ 摊位规格 ☆
单个摊位面积为3m×6m
商户可根据需求租赁多个摊位
☆ 摊位定价 ☆
摊位服务费:1180元/个/14天
备注:
1、美食区摊位提供一个3*3的帐篷
其他区域需自行搭棚或自备帐篷
2、摊位服务费包含水费、电费
管理费以及公共区域清洁费
广大朋友们
今年不单单想逛花市?
还想当老板?
想赚2024年的“第一桶金”?
那就要抓紧机会啦
云东海街道新春花市活动
正在紧锣密鼓开展招商工作
快来报名吧!
☆ 报名时间 ☆
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0日
本次活动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
按报名界面要求正确填写各项资料信息
☆ 扫码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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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摊主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进行档位登记
☆ 美食区报名需知 ☆
1、报名后请添加主办方工作人员微信
联系电话:成小姐 13632382129
(微信同号)
2、美食区的报名时间到12月22日23:59截止
届时工作人员会拉群通知入围名单
入围后才需缴费
将一次性收取摊位服务费1180元
+押金费1000元(押金可退)
3、具体摊位顺序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4、美食摊位商家需提供健康证及营业执照
5、不得售卖生肉、改刀熟肉等
食品安全风险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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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桔、盆栽、鲜花、对联、年货摊主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进行档位登记
☆ 报名需知(重要) ☆
1、报名后请尽快添加
主办方工作人员的微信进行缴费
联系电话:成小姐 13632382129
(微信同号)
将一次性收取摊位服务费1180元
+押金费1000元(押金可退)
(该费用为单个摊位服务费
如需多个摊位则叠加收费)
缴费成功即可保留摊位
并获得一个抽签号
摊位有限,先到先得
2、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现场抽签
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每个品类均有固定分区
将通过抽签确定分区内具体摊位位置
抽签后将现场和主办方签订协议
☆ 注意事项☆
1.缴费成功后,摊位服务费将不予退还(若花市未能顺利开展将全额退还费用)。
2.各商户逾期不进场经营,将视为放弃摊档,花市办将回收摊档使用权并不退相关费用。
3.花市摆卖期间,各展商货品自行保管,注意做好防风防雨工作,如因风雨造成损失的,由各展商自行负责。
4.不得将超过设计负荷重量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任何物品安置于场地内,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
5.活动结束后,商户应当自行清理干净摊位物品和垃圾,若商户未按时按要求清理,将交由保洁人员代为清理,产生的费用将从押金中扣除。
6.各商户应保证守法经营,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情况,将视情况收回摊位,并作没收押金处理。
7.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各位老板
赶紧来报名吧!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无房产证。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一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首月装修期的租金按成交价的75%计收。
(二)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均可参与本次网上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招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书》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有意参与竞投者可点击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资产交易>南海区资产交易公告页面(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或点击南海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导航>大沥镇人民政府>镇属公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告页面(网址:http://www.nanhai.gov.cn/)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交易须知内容)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招租人和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无关。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8:30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5:30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4:0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45-10:15(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竞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1.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沈小姐 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583010、85583020
招租人联系人:任小姐、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87960、85511185
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交易所一楼
广佛首次协同立法
明确禁止猥亵、偷窥、偷拍等行为
禁止携带宠物家禽、电动代步工具进站
新修订的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加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
禁止滋事斗殴、猥亵
偷窥、偷拍隐私
为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10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分别是: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驾驶室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三)攀爬或者翻越围墙、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闸机、列车等;
(四)强行上下车;
(五)越过黄色安全线或者倚靠站台门(安全门);
(六)携带电动代步工具(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自行车(妥善包装且符合携带行李规定的折叠自行车除外)进站乘车;
(七)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滋事斗殴、猥亵他人、偷窥或者偷拍他人隐私;
(八)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擅自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等;
(九)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十)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或者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携带宠物、家禽乘车
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最高罚款五百元
《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9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分别是:
(一)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或者派发印刷品;
(二)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四)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以及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扶助犬除外;
(五)吸烟(含电子烟);
(六)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七)佩戴面具或者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乘车;
(八)乞讨、卖艺、收捡废旧物品;
(九)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规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予以罚款:
擅自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派发印刷品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吸烟(含电子烟)的,处五十元罚款。
合理配置卫生间、自动体外除颤仪等
客流量激增可采取限流临时措施
《条例》所称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在运营服务与管理方面,《条例》明确: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不遵守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为提升市民出行体验,《条例》对运营企业的运营服务也提出要求。
其中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向乘客告示;合理设置自动售票检票设备和乘客服务窗口。
此外,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便利服务,并在列车内设置专座;合理配置车站卫生间、母婴设施以及急救药箱、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在列车、车站醒目位置设置紧急求助按钮、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及时响应乘客需求。
《条例》规定,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乘车凭证乘车。
城市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乘车凭证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当次购票金额退还票款。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人力、运力,疏导乘客。《条例》明确:
在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并即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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