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居住证的好处/居住证政策改革持有人将享住房养老等权利
1、可申请公租房;
2、可申请入户;
3、可办理机动车登记;
4、可报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除外);
5、可免费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6、可领取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奖;
7、子女可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8、子女可申请入学;
9、可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工作满半年以上的非本地户口居民,且企业符合办理往来港澳商务标准的,可在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
10、人身损害赔偿按当地居民标准: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以居住证为主)、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
有稳定就业或稳定住所者可申领
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申领条件及范围。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精神,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在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
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各项便利。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证等便利。
子女可逐步享有在当地中高考资格
同时,意见稿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
符合落户条件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持证人登记为常住户口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城市制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换领、补领等各项程序性规定,并对骗领、出租、出借居住证等违法行为及负责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意见稿同时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1月2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邮寄信函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如何给居住证管理办法提意见?
《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5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z@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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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2、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3、居住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禅城区禅城区流管办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区政府岭南大院1号楼401室)82321916禅城区祖庙街道流管办禅城区朝安南路2号环市童服城广场D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83365344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流管办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2号楼423室83105615禅城区张槎街道流管办禅城区张槎三路2号(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2128485禅城区南庄镇流管办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1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一楼)85331852 8252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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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街道:石湾街道村(居)流管服务站服务信息表
张槎街道:张槎街道村(居)流管服务站服务信息表
南庄镇:南庄镇村(居)流管服务站服务信息表
在佛山新市民互联网+自助申报平台,新市民只需填写相应身份信息,验证手机号码即可完成注册或绑定。足不出户就可以利用微信、互联网等平台自助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进行房屋登记备案、享受积分制服务等。
一、居住登记:包括居住登记、原住址变更、居住注销、登记查询功能
二、居住房屋登记:包括房屋登记、信息变更、注销登记、登记查询功能
三、居住证服务:包括居住证申领、延期申请、补领换证、地址变更登记、申报查询功能
四、积分服务:包括积分入学、积分入户功能
办事说明:刚到佛山落脚的流动人口,都需要到佛山村(居)服务站办理居住登记手续,那么应该如何办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 2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 4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日常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83329376。
新市民居住登记信息核实通过后,打印居住登记凭证和网上查询居住登记凭证如下:
01 现场打印
到现居住地所属新市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现场出具居住登记凭证,受理窗口纸质打印的,加盖公章。
02 网上打印及查询
新市民居住登记信息核实通过后,可登录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在“居住登记”→“登记查询”,勾选“确认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新市民居住登记服务指南》居住登记的相关规定,愿意遵守”。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登记查询”页面,点击右边“查看凭证单”→进入打印凭证页面即可打印。
相关网址:http://zjsb.fslg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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