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点/佛山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须知
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
地址 :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大厅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地址 :桂城镇南新三路24号南海区
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 (桂城点)
地址 :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海六路2号
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 (平洲点)
地址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8 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分局罗村派出所
地址 :南海区罗村府前路3号罗村行 政服务中心
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 (沙头点)
地址 :南海区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A栋九江镇
南海分局西樵派出所
地址 :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7号西 樵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分局丹灶派出所 (丹灶、金沙)
地址 :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 路7号1座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分局狮山派出所 (狮山点)
地址 : 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狮山 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分局狮山派出所 (官窑点)
地址 :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官窑行政服务中心
佛山异地身份证可以办理省份有哪些
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禅城区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
2、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
3、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4、居民身份证芯片失效,无法重新电写的。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一代证”的除外)。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交原件验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到期换领、变更项目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粤价[2004]24号);
2、损坏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粤价[2004]24号);
3、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2004]24号)。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居民遗失身份证后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市区在区分局户政股)报失,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同时设法寻找。三个月内仍未找回后,携带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相关事项:
1、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该表由受理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发回当事人保管,当事人凭该表办理补领手续);
2、办理报失手续时,可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报失期间若急需居民身份证办理有关事务的,可持单位(镇、街道、居委、村委)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
3、办理完报失手续后又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应迅速向所属派出所报告并注销报失。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时,应将原证交给派出所;
4、办理快证为期7个工作日,每证收费60元(不含照相费);办理慢证为期30个工作日,每证收费20元(不含照相费);
5、对有意报失而多领证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按照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办理条件
遗失居民身份证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交原件验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遗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粤价[2004]24号);
2、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2004]24号)。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佛山户口漏登补录手续
项目名称
户口漏登补录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主管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办理对象
■个人 □企业 □部门
办理范围
佛山市户籍人口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或整户人口管理资料信息在数据库漏登的。
受理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审批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所
需
材
料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申请理由注明“漏登补录”)。
[2]个人书面申请书。
[3]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4]属个人漏登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5]属整户漏登的,提供居民户口簿。
[6]户口底册复印件(由户口地派出所提供,加具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和户口专用章)。
[7]其他所需证明个人户口的资料。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表格
名称
《入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www.fsga.gov.cn/zxbs/bgxz/hz/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网上办理流程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其他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入户手续时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电话咨询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户口指南。
佛山父母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小孩出生登记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父母的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
[4]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所在学校的在校学生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7]广东省内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东省外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提供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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