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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佛山新市民居住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时间:2020-09-21     人气:2778     来源:     作者:
概述: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在佛山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住证。  PS: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办理材料  ①本......

  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在佛山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住证。

  PS: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办理材料

  ①本人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②本人近期的《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③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④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⑤居住地住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⑥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的,同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⑦以上所需证明材料中,其中①②③④为必选项;④如包含居住地住址信息的,则不需提供⑤;⑥为如有则必选项,

  证明收原件,证照、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领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办理地点

佛山县(市、区)受理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佛山禅城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0757-88881200南海区桂城户籍窗口桂城南港路8号桂城行政服务中心0757-86708159南海区平洲户籍窗口0757-86778832南海区里水户籍窗口里水镇新兴路15号里水行政服务中心0757-85609909南海区和顺户籍窗口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6号和顺行政服务中心0757-85112780南海区九江户籍窗口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广佛壹号商贸物流城A栋九江行政服务中心0757-81866126南海区沙头户籍窗口0757-86906131南海区金沙户籍窗口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6600963南海区丹灶户籍窗口0757-86600963南海区大沥户籍窗口大沥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0757-85592210南海区盐步户籍窗口大沥镇穗盐西路时代广场首层盐步行政服务中心0757-85790226南海区黄岐户籍窗口大沥镇鄱阳路117号黄岐行政服务中心0757-85916591南海区官窑户籍窗口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官窑行政服务中心0757-81191830南海区松岗户籍窗口狮山镇松岗松石路松岗行政服务中心0757-85200235顺德区顺德区公安局顺德区国泰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0757-22835297顺德区大良派出所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86号0757-22618165顺德区容村派出所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0757-23616101顺德区伦教派出所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0757-27720733顺德区北滘派出所顺德区北滘镇天宁路18号0757-26332880顺德区陈村派出所顺德区陈村镇白陈路段建设大厦0757-23833929顺德区乐从派出所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0757-28861544顺德区龙江派出所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103号0757-23393110顺德区勒流派出所顺德区勒流镇建设西路182号0757-25533151顺德区杏坛派出所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29号0757-27388713顺德区均安派出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30窗0757-25518377佛山市高明区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高明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大厅0757-88880098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区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880363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8930555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8843422三水区西南街道三水区公安分局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4号13809252192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派出所办证大厅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云东海广场0757-87808066三水区白坭镇白坭镇行政服务中心白坭镇府前路23号0757-87568266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派出所办证大厅乐平镇府前路9号0757-87653173三水区芦苞镇芦苞派出所办证大厅龙坡一路6号0757-87230023三水区大塘镇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大塘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大兴大道中96号0757-87293586三水区南山镇南山派出所前移点侨新路18号之一0757-87215369

  办理时限

  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需要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对于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免收证件工本费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注意事项

  1、“港澳台居民”是“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的统称。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2、“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证应当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1)丧失港澳台居民身份的;

  (2)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3)可能对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4)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被注销、收缴或者宣布作废的(正常换补发情形除外)。

  4、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5、目前该业务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办理

 



  窗口办理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提供人应签名、复印清晰。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地处所证明。

  ①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1份;

  ③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1份。

  3.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登记申报表》。

  4.居住地房屋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填写《佛山市新市民居住房屋登记表》,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屋主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

  网上申报

  通过网上填报的,可以直接将居民身份证明、住所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上传。流管员自行上网下载证明材料打印归档,不得要求办事群众重复提供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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