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身份证办理时间要多久/佛山临时身份证自助办理指南
办理证件所需要的时间
身份证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3、遗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4、到期换领、变更项目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身份证办理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身份证专题】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窗口办理流程(禅城“临时身份证制作机”为例)
①办证窗口受理业务
②到B区的刷卡处刷卡付费
③在旁边领取处等候3分钟即可
全市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办理材料
1 、 门(楼)牌的申请
1 - 1 、 《门(楼)牌申领(变更)申请表》
1 - 2 、 新建、改建小区,要交验省、市、区、县地名办主管部门正式命名的文件和建筑总平面图
1 - 3 、 老街区、老居民住宅小区增建新房、增开新门而申请门牌、楼牌,要交验旧产权证及规划验收合格证;
1 - 4 、 搭建的临时房屋,要交验有关部门发给的临时占地批准文件和简易平面图
1 - 5 、 用于生产经营的地下防空设施(不包括楼房地下室)已形成门的,交验人防、工商等部门同意营业的许可证明和简易平面图
1 - 6 、 建筑物由单位投资建设的,须提供工商执照及其复印件;建筑物由个人投资建设的,须提供建筑物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1 - 7 、 国土部门核发《建筑用地批准书》
1 - 8 、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红线图、房屋四围图
2 、 门(楼)牌的变更
2 - 1 、 《门(楼)牌申领(变更)申请表》
2 - 2 、 新建、改建小区,要交验省、市、区、县地名办主管部门正式命名的文件和建筑总平面图
2 - 3 、 老街区、老居民住宅小区增建新房、增开新门而申请门牌、楼牌,要交验旧产权证及规划验收合格证;
2 - 4 、 搭建的临时房屋,要交验有关部门发给的临时占地批准文件和简易平面图
2 - 5 、 用于生产经营的地下防空设施(不包括楼房地下室)已形成门的,交验人防、工商等部门同意营业的许可证明和简易平面图
2 - 6 、 建筑物由单位投资建设的,须提供工商执照及其复印件;建筑物由个人投资建设的,须提供建筑物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 7 、 国土部门核发《建筑用地批准书》
2 - 8 、 《房屋产权权》
2 - 9 、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红线图、房屋四围图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中国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未成年人的临时身份证由监护人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办理居民身份证回执。(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2004]24号)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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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法医学鉴定书。特殊情形的要调查核实。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6]因特殊情形随父入户的,需现场签订随父入户声明。
[7]小孩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在场见证。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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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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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出生登记
(1) 审核条件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夫妻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母亲部队驻地营房集体户登记入户,父母在部队驻地有合法房产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入户。
(2) 需审核证明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 小孩父母双方的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 出生医学证明。
[4] 父母的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
[5] 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6] 单独立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7]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入户的,提供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8] 户主不是小孩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9] 《计划生育服务证》。
[10]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3) 办理流程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4)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地点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2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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