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佛山市职工《就医确认凭证》办理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推荐阅读》》》
佛山顺德工伤保险康复待遇申请
佛山顺德工伤保险康复器具申请
佛山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范围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生育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生育保险 指南。
佛山市职工《就医确认凭证》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2.宫内妊娠14周—16周以内。

一、受理范围
1.具备生育津贴重核申请条件的个人。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对核发的生育津贴有异议并有相应的辅证资料
二、申请材料
1.原《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核定表》收原件
2.《佛山市职工生育待遇重核申请书》收原件
3.参保职工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选其一,单位申请重核的提供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个人申请重核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印章的,需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的指模。
4.代办人身份证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单位申请重核的复印件单位盖章,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印章的,需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的指模。
5.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收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印章的,需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的指模。
6.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
佛山市的社会保障卡,符合由个人申请生育津贴条件的提供,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办理或使用的,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重核辅证材料
重核的原因不同,根据不同的原因提供资料,无法详细列述。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8.参保职工本人有效的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办理或使用的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9.法人代表账户
(1)、没有对公账户或对公账户不能使用时提供;
(2)、收单位盖章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印章的,需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的指模。
10.用人单位的资质证明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等。1、收单位盖章的复印件2、没有对公账户或对公账户不能使用的提供;3、个体工商户没有单位印章的,需由经营者签名并加印经营者的指模。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补充资料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险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
四、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2号楼102
0757-12345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164A等公交车,在劳动局下车
五、办理时限
30个自然日
六、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12345;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12345;
网址:http://12345.foshan.gov.cn/。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0号楼1楼102室,0757-83382285;
行政诉讼: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视管辖权而定),1、广东省佛山市魁奇二路51号;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1、0757-82630828;2、0757-22623333;
佛山市职工《就医确认凭证》办理流程
1、由个人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选择产检及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单位盖章
2、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3、资料备齐的,经办人予以核准确认;资料不齐的,申办人需备齐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就医确认凭证》
备注: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无需申领就医确认凭证
佛山顺德生育保险生育津贴:
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1)生育津贴计算办法: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2)生育津贴按以下假期支付:
分娩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假期: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推荐阅读》》》
佛山生育津贴申报表
佛山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待遇标准
佛山生育保险就医申报表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生育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生育保险 指南。
办事说明:佛山市办理就医确认凭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市职工办理《就医确认凭证》指南 。
就医确认凭证是就诊和结帐的时候用,就诊时拿给医生,能记帐的部分,医生会在那个就医凭证上登记,结帐的时候收费人员会根据医生登记的情况收费,每次的产检费是记账的,不用自己花钱,还有其它的一些检查费比如后期做胎监也是记帐的,最重要的是生孩子办住院手续时一定要带上。
办理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参保职工
备注:宫内妊娠14周以上方可办理
办理材料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预产期)原件
5、1张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6、长期驻异地工作(超过180天)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
7、因特殊情况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参保职工需到异地分娩的,或长期驻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需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还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
办理流程1、由个人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选择产检及分娩定点医疗机构并由单位盖章;
2、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3、资料备齐的,经办人予以核准确认;资料不齐的,申办人需备齐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就医确认凭证》。
备注: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无需申领就医确认凭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并资料齐备的即时予以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方式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