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高明区公办学校借读生志愿填报步骤/2020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入学条件及材料
凡是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系统已通过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的学生(报名编号为ZC开头)可进行志愿填报。
2020佛山高明区公办学校借读生志愿填报步骤
1.进入招生报名系统:
点击“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进入报名模块。
填报志愿入口:高明区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通过“高明通”进入】
填报志愿时间:2020年7月13日18:00-7月15日11:00 (系统24小时开通)
注意:未到志愿填报时间,点击学生姓名即显示报名信息页。
2.开始填报志愿:
①进入报名模块后,点击学生姓名,即可开始志愿填报。
②选择志愿填报报读居住地所属镇(街道)公办学校,提交志愿。
3.等待录取结果:
①当报名人数少于所报读学校的计划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录取通过后2天内,家长需及时在报名系统里点击“确认”报读。
②当报名人数多过所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时,将进行摇号录取。摇号公告通过高明教育公众微信号进行推送。
③如果本阶段录取完毕后未有录取结果的学生,则由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统筹安排派位到有剩余学校的学校,额满为止。
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2018年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序号类别对象基本材料父母或监护人子女1优抚群体类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西南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委托监护公证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三水区优抚对象适龄子女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簿3三水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户口簿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三水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区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5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6引进人才类三水区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7在三水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区人社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三水区或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9投资贡献类三水区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荣誉市民证书以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0在三水区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镇(街道)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1在三水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佛山市户籍不受面积限制)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2境外群体类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三水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三水区居住的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14其他类在三水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1.在三水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 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3.计划生育证明。15父母一方是三水区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父(母)三水区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6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区人社部门签发的入户卡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2020高明区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填报志愿指南
按照日程,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入政策性借读生填报志愿阶段,凡是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系统已通过政策性借读生资料审核的学生(报名编号为ZC开头)可进行志愿填报。
请家长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自愿为孩子选择报读居住地所属镇(街道)的公办学校。
招生计划:
填报志愿须知:
1.政策性借读生填报志愿时间:
2020年7月13日18:00至7月15日11:00(系统24小时开通)
2.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可以选择填报居住所属镇(街道)有政策性借读生招生计划的1所公办学校。
3.如高明通信息推送有误,以高明区教育局审核确认结果为准。
填报志愿操作步骤:
(一)进入招生报名系统
1.在“高明通”,进入高明区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进入报名模块。
(二)填报志愿
1.进入报名模块后,点击学生姓名,即可开始志愿填报。
注意:未到志愿填报时间,点击学生姓名即显示报名信息页。
2.选择志愿填报报读居住地所属镇(街道)公办学校,提交志愿。
(三)等待录取结果
1.当报名人数少于所报读学校的计划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录取通过后2天内,家长需及时在报名系统里点击“确认”报读。
2.当报名人数多过所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时,将进行摇号录取。摇号公告通过高明教育公众微信号进行推送。
3.如果本阶段录取完毕后未有录取结果的学生,则由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统筹安排派位到有剩余学校的学校,额满为止。
咨询电话:
有疑问可询学校(电话见上文)或区教育局、各镇街教育服务部
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9548
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88282386、8828234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白坭镇户籍生;
(二)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三)父或母在白坭镇工作,并在白坭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佛山市内户籍生;
(四)政策性借读生:符合《白坭镇2018年秋季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所列条件之一,且父或母在我镇居住的(办理了登记住址在白坭镇的居住证)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的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或因政策性原因暂缓处理的子女。
(五)普通借读生
1.符合《白坭镇2018年秋季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二)所列条件之一,父或母在我镇居住的(办理了登记住址在白坭镇的居住证)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完毕的子女;
2.父或母办理了登记住址在白坭镇的居住证,并且在白坭镇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子女。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现场报名,地点:镇内各小学。
三、插班生学位数
白坭镇中心小学2018年秋季二至五年级各增加一个教学班,各校招生学位数见下表:
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情况下,按下列顺序优先安排:
1.白坭镇户籍学生。
2.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3.佛山市内户籍生:
(1)区内户籍生,且社保年限较长的优先;
(2)佛山市内其他区的户籍生,且社保年限较长的优先。
4.政策性借读生:
(1)政策性借读条件中的优抚群体类和引进人才类;
(2)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较多者;
(3)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时间靠前者。
5.普通借读生:
(1)符合《白坭镇2018年秋季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所列条件之一,但是申请入读子女是计划生育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完毕的:
①优抚群体类和引进人才类;
②其他类别的,且条件较多、年限较长的优先;
(2)办理了登记住址在白坭镇的居住证并在白坭镇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年限较长的优先。
五、报名提交材料及指引
》》三水区白坭镇2018年秋季插班生申请表
》》计划生育审核证明模板
六、其他相关说明
1.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班额招生。
2.申请材料造假的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学位。
3.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学插班。
4.每个学生只能报读其中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两所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
5.各校根据学位数量依次录取报读本校学生,额满为止,若有学位剩余,由镇教育局依次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当放弃学位处理。
6.中心小学新建教学楼准备投入使用,2018年秋季中心小学二至五年级各增加一个教学班。经研究,本次招生的对象扩展到部分普通借读生,仅限于2018年秋季插班转学,今后插班转学招生的对象条件、录取顺序等以实际公布的方案为准。
7.新招的插班生,必须服从编班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当放弃学位处理。
七、录取结果公布
2018年7月9日,拟录取名单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八、咨询电话
白坭镇中心小学 谢老师 87578173
白坭镇第二小学 陆老师 87561193 白坭镇教育局 李老师 87565331
以下带来通知原文: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转学插班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教〔2018〕10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转学插班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高明区各镇(街道)户籍生。
2.非本区镇(街道)户籍,但符合区教育局下发的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中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即政策性借读生,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和7月17日(星期五),共两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工作时间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填写并向学校提交《高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㈠高明区各镇(街道)户籍生。
1.户口本(户主页、户主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且户主是父或母的无需提交)。
㈡符合区教育局下发的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中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学生。
1.户口本(户主页、父或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且户主是父或母的无需提交);
3.政策性借读生证明材料(附件3)。
四、录取办法
1.录取转学插班生按照以下次序依次录取:
①学校学区户籍生(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的子女列入学区户籍生);佛山市引进人才、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适龄子女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②高明区各镇(街道)内学校学区以外的户籍生(先本镇、街道户籍生,后外镇、街道的户籍学生);
③其他符合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子女;
④非高明户籍,父(或母)在各镇(街道)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并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学生;
⑤非高明户籍,父(或母)在各镇(街道)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含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学生;
⑥非高明户籍,父(或母)在各镇(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学生;
⑦非高明户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其他条件的学生。
2.同等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收插班生学位数时,由学校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如学校招收完符合报名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则由学校所在镇(街道)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服务部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五、结果公布和后续工作
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前由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8月5日(星期三)前各镇(街道)学校将加盖了学校公章的《2020年秋季学期高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插班录取名单一览表》(附件2,一式4份)送区教师发展中心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6日前交给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转学插班录取名单经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股审批(盖章)后,学校可以通知学生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各校根据学位数依次录取插班生,额满为止。要提醒报名
的家长做好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转至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在学校现场查验原件后,学校收复印件,并且复印件均须家长(或者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当年申请插班转学的资格。
3.每个学生只能报名插班一所学校,如果同时报读多所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读资格。
4.各学校尤其是初中学校要综合考虑住宿床位的实际情况,告知报名转学插班的学生和家长。
5.接收插班生的学校须做好报名咨询、指引等服务。
6.没有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办理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插班的学位。学校未完成的插班生招生计划,统一纳入相应年级(班)2021年春季学期的插班招生办理。
7.2020年秋季学期原则上不接收区内公办初中之间和镇(街道)内公办小学之间学生转学申请(学区户籍生申请回学区学校就读除外)。
8.各中小学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师生,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有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及时报名。
附件:
1.高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申请表
2.2020年秋季学期高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插班录取名单一览表
3.2020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4.各学校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小学班额45人、初中班额50人)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类别:□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申 请 人 填 写 栏 目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初婚 □再婚 □离异□丧偶 □未婚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初婚 □再婚 □离异□丧偶 □未婚户籍地址现住地址现有子女情况孩次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政策内、外备注第一孩□内 □外第二孩□内 □外第三孩□内 □外第四孩□内 □外分值指标本人填写分值部门确认分值□近5年在我市无偿献血 毫升/献单采血小板 个治疗量,积 分。□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积5分。□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积5分。□持有效《婚育证明》或广东省《服务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验证、换证积5分。 □如实填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的积5分。 声明:本人承诺上述申报情况及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签名(盖右手食指模):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卫生计生部门意见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
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
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现居住地
审核意见申报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属实。
(有加具意见的6个月内有效,奖励5分;没有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申报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属实。
(有加具意见的6个月内有效,奖励5分;没有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申请人总得分为 分。
其他情况: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及申请人各存一份。
》》点击下载南海区积分入学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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