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锅不管线?电源线故障,能算进家电质保范围吗?
一个月前
消费者小蓝在某商家购买了一个电炒锅
商家承诺一年质保
可是就在今天中午
小蓝在使用电炒锅时
电源线出现了爆炸
随后,小蓝找到商家
要求商家更换一根新的电源线
商家却表示
质保只管锅不管线?
消委说法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李绍均律师表示: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本案中商家承诺了1年的质保期,但消费者在购买电炒锅后一个月即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该质量问题尚处于商家承诺的质保期内;而电源线属于电炒锅配件,同样是由商家提供,是电炒锅正常使用的重要配件,电源线存在质量问题将致使电炒锅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商家应当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电源线予以更换。
消费提示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法进行修理、换货、退货时,均需提供购货发票及三包凭证作为保修、退换的依据。因此,在购买商品时,消费者要注意三点:
一是要销售者开具发票,同时检查商品是否附有三包凭证,另外详细阅读商品自带的说明书以及质保卡,了解商品承诺的三包范围有哪些,商品附带的配件是否也在三包范围内;
二是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须携带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
三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上述证明材料,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拨打12315或到当地消委会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近日
“肯德基盲盒二手价暴涨8倍”的消息
引发网友热议
今天
中消协点名肯德基:
用“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
应当抵制!
中消协认为,近日,肯德基与盲盒销售商泡泡玛特联合推出的“DIMOO联名款盲盒套餐”,引发消费者抢购及社会广泛关注。根据这款盲盒套餐的销售规则,要想集齐整套玩偶,至少需要购买6份套餐,而其中稀有隐藏款出现概率是1:72。为此,有消费者不惜一次性斥资10494元购买106份套餐;还有消费者为“求娃”而购买“代吃”服务,雇人代买代吃套餐而获得盲盒,甚至不排除将吃不完的食物直接丢弃。
在商品销售中,买赠、积分、打折、红包等花式促销方式层出不穷。只要合理合法,正常的让利促销既使商家提高了销量,也令消费者得到了实惠,本无可厚非。但肯德基作为一家餐饮企业,其经营的快餐食品属于限期使用的商品,按需购买即时食用是这类商品的特点,通常消费者不会超量购买,以限量款盲盒销售则是以“饥饿营销”手段刺激消费,容易导致消费者为了获得限量款盲盒而冲动消费,并因超量购买造成无谓的食品浪费。
倡导节约粮食,反对餐饮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代消费风尚。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自觉抵制食品浪费,提示消费者适度消费,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消费者浪费;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额消费,造成食品浪费。
中消协认为:
肯德基作为食品经营者,利用限量款盲盒销售手段,诱导并纵容消费者不理性超量购买食品套餐,有悖公序良俗和法律精神。
物质丰裕的社会应与文明的精神追求相匹配,情绪价值的需求不应建立在物质浪费,尤其是食品浪费的基础之上。
中消协倡导:
消费者积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节约意识,践行反餐饮浪费,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承担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同时审慎看待自身消费需求,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进行科学理性的消费活动,共同抵制盲目消费、冲动消费、超额消费等不良消费行为。
石湾公园二期项目设计
北门片区树木迁移方案公示
因城市景观提升建设需要,石湾公园二期项目设计北门片区需对8棵乔木进行场内迁移。2022年1月5日下午,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街道自然资源所、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邀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红卫和忠信居委会、居民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关媒体以及3位专家召开论证会,就树木迁移认真听取广州域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的方案汇报,经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同意原位置保留36棵乔木,场内迁移8棵乔木的绿化迁移方案。
现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总体要求,公示绿化迁移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和意见。公示期七天内若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树木迁移行政许可手续。
(联系人:胡涛,联系电话:83921356)
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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