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大道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石洲大道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2-02302
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2-02302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石洲大道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9439.1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石洲大道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9439.1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目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荷城街道石洲大道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石洲大道出入口节点景观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开标室(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开标室(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三)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四)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 8822630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 0757-8828860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 0757-88288601
项目概况
增补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5-2022-09632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5263001
项目名称:增补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3,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增补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9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履行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增补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增补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3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本项目报价设有最高限价:人均单价¥5680元/月(大写:伍仟陆佰捌拾元/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757-6682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佛自然资禅公(预)〔2022〕1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佛山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1〕345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石湾部分)。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的土地位于石湾镇街道河宕村。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593.4585平方米,折合约0.89亩(佛山2000坐标系)。
四、公告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石湾镇街道征收实施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养、抢搭、抢建或抢装修。否则,不予补偿,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3815812。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石湾部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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