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在穗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
为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粤穗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的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你单位征集指南建议(见附件1)。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领域和类型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领域为人口健康、生物与农业、电子信息、数理与交叉前沿、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项目类型为100万元/项的重点项目和200万元/项的“粤港澳团队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资助强度,结合本单位优势与特色学科,兼顾领域平衡,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与团队主要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按照指南建议格式要求合理提出指南建议。
二、征集对象和要求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对象主要面向纳入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组织单位中基础研究优势明显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以及在穗国家、省实验室。采取推荐名额分配规则,由各有关单位推荐填报(见附件1)。其中,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发动辖区内省基金依托单位参与指南建议征集,填报建议信息。
(一)中山大学等15家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且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组织单位和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共建单位中基础研究优势明显的单位,指南建议推荐数限9项,单个领域不超过3项。
(二)其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各组织单位,指南建议推荐数限5项,单个领域不超过2项。
(三)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中高水平医院和在穗国家实验室,指南建议推荐数限2项。
(四)其他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单位和在穗省实验室,指南建议推荐数限1项。
(五)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提出不超过本单位推荐上限的项目指南建议。若推荐超项,原则上按推荐清单或指南建议提交时间先后进行排序,排序靠后的不予通过。我局将结合指南建议的提交情况,按程序形成指南建议稿后,报送省基金委。
三、指南建议报送方式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线下同步报送”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由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进行线上填报推荐(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线下同步由各组织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将本单位建议案推荐清单盖章扫描后统一报送我局(基础研究处,电子邮箱:lil816@gz.gov.cn)。
四、时间节点
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0时—2023年1月31日18时,各组织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线下推荐清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12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粤穗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案征集对象和数量分配表.pdf
4.各单位2023年度粤穗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案推荐汇总清单(模板).xls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4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广州天河高新区、广州琶洲高新区、广州花都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火炬统计要求,现将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火炬统计调查表、统计对象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
国家高新区企业及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调查对象:2020、2021年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已公示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高新区统计调查。
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
调查对象:广州高新区。
(三)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
1. 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调查对象:广州软件园。
2.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
调查对象:广州花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广州高新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基地。
3. 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
4. 创新型产业集群季度情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广州个体化医疗与生物医药创新型产业集群。
5.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调查对象:广州天河高新区、广州琶洲高新区、广州花都高新区。
(四)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
1. 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报表(半年报、年报)。
2. 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3. 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
4. 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情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5. 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
6. 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南方医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二、统计调查组织工作
(一)广州市科技局委托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大学科技园、省级高新区等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工作。
(二)广州市科技局委托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工作。
(三)广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等的统筹协调、数据汇总工作。
(四)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统计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各自的统计任务,做好工作部署,并安排专人跟进。
三、统计调查内容及要求
各类调查表电子版请到广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gz.gov.cn)首页“文件公告”,点击“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根据统计任务,下载“2022年度火炬统计报表数据包”的相关报表。
(一)快报要求。
1. 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见附件2:2022年度火炬统计报表数据包的企业表)企业直接下载填报,报表经负责领导签字、盖公章后扫描PDF报送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汇总表(含区外及区内),(见附件2:2022年度火炬统计报表数据包的科技部门汇总表),连同审核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统一报送电子版至受理窗口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二)年报要求。
1. 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网址为:http://tj.chinatorch.org.cn。网上审核后组织分区集中审核,审核纸质报表和佐证材料。
2. 填报单位在网上填写报表,通过审核后将报表和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分别加盖公章,上报给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
3. 各科技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严格遵照执行。做好数据审核工作,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做到据实、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确保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报送纸质文件材料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上报的数据与从系统中上报的最终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高新区企业及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1. 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报送纸质报表(带水印);
2. 从网络系统中打印的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3. 从网络系统中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4. 从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等信息);
5.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二)其他统计报表部分。
1. 系统中打印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表TSJD-01)、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表RJJD-01)、创新型产业集群(表JQ-01、JQ-02、JQ-03、JQ-04)、国家大学科技园(表DXY-01)纸质报表;
2.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
3. 系统中打印的各有关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并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时间。
1. 企业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调查时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2. 各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
(二)统计季报、半年报、年报时间。
众创空间季报调查时期为填报期当年1月1日至调查期季度末(1—3月、1—9月、1—12月)的统计数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季报调查时期为填报期当年1月1日至调查期季度末(1—3月、1—6月、1—9月、1—12月)的统计数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报调查时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1. 众创空间季报、半年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季报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 众创空间年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
3. 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
4.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年报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5.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网上填报要求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填报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以各区网上审核时间为准(见附件3:各科技部门火炬统计咨询电话及网上审核时间);
6. 各科技主管部门以各区审核时间完成网上审核。
(三)受理窗口及联系方式。
1.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高新区外统计):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301室;联系人:陈丽嫦、许立春,联系电话:85519192、85514696。
2. 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负责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F;联系人:雷万超、陈晓龙,电话:38819644、85513809。
3. 广州开发区统计局(负责企业年报)联系人:王淑莹,联系电话:83525843、黄埔区科技局(负责高企快报)联系电话:司昱涛,联系电话:83491565、83491559。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4日
把握行业发展新趋势 支持科技产业新突破
为破解科技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顺应局势、把握态势,进一步取得新突破,2022年12月30日,在广州市科技局、广州金控集团指导下,广州金控基金组织召开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以下简称科创母基金)发展工作座谈会,共同谋划推动广州科技金融发展。广州市科技局副局长孙翔、科技金融处处长麦家星,广州金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聂林坤,总经理梁宇、监事会主席张铁强、总经理助理王达以及科创母基金评审专家代表毅达资本大湾区创始合伙人戴华坤、各子基金负责人出席会议。
广州金控基金汇报了科创母基金的设立运营情况和工作服务成效。经过三年的发展,科创母基金已开展6批次子基金遴选,在超400家创投机构中遴选出81只意向子基金,拟设基金总规模417.08亿元。截至目前,科创母基金已完成22只子基金组建落地,总实缴规模71.95亿元,其中科创母基金实缴出资13.9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58.01亿元,放大4.16倍;累计投资项目168个,投资金额37.74亿元,投资广州项目79个,投资金额16.66亿元,实际完成返投倍数2.28倍。会上,各子基金负责人踊跃发言,主要介绍了各机构的基本情况、广州业务布局、未来投资计划、招引项目落地广州情况以及需要支持的事项,并对科创母基金运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孙翔副局长充分肯定了科创母基金的运作成效以及本次座谈会的交流成果,针对科创母基金下一步发展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明确定位。科创母基金及下属子基金要专注投早投小投科技,着力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大力度围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科技企业赛事开展项目发掘和赋能服务。二是重视招商。通过基金招商、外投内引等方式,引导外地优质企业落户广州,为广州的主导产业补链、强链、延链、拓链。三是赋能人才发展。充分发挥各子基金管理机构产业价值发现的专业优势,积极赋能优秀人才及其项目。四是密切联系。强化多方交流联系,减少信息不对称,形成合力,支持科创母基金高效运营。五是创新机制体制。充分借鉴先进经验,紧跟市场脉搏,建立子基金投资评估体系,不断完善制度的顶层设计。
聂林坤董事长在总结发言中对广州市科技局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指导科创母基金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各子基金投资人、管理人在大力支持广州经济发展、培育优质本土企业方面所作的贡献表示肯定和感谢。他强调,科创母基金不仅要提高政治站位谋划全局,更要脚踏实地躬身入局,做好服务,不断学习,不断提质增效,推动广州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广州实现“制造业立市、科技创新强市”目标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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