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兴业园2号楼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2年4月18日10:00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举行“古生兴业园2号楼”招标竞投会,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用途 |
建筑面积 |
投标 保证金 |
租赁 期限 |
租金 (不含税,固定不竞投) |
投标底价 (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环境优化提升建设、市场推广等费用,不含税) |
园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 |
6984.56m2 |
40万元 |
10年 |
10元/月/㎡ |
10万元 |
注: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单价为10元/月/㎡(不含税);如要开具发票,中标人须另行补交税款。 2、递增情况: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每4年递增10%。 3、免租期3个月,租赁期限10年(不包含免租期3个月),免租期后才计算租期、租金。 4、2号楼现已配备内部装修,每层楼面荷载为2KN/㎡(约200KG/平方米)。 5、2号楼用电的容量及电费需同供电运营方协调处理,2号楼用电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本项目有土地证【佛禅集用(2012)第110039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60420130026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06012013082704】,主体建筑已办理报建手续,未进行相关验收手续。招标人可尽量协助办理有关证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投标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金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二、投标人的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料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索取招标详细资料。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2、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双方签名加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
四、实地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自行查看资产及了解基本情况。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4月15日17: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确认投标资格
请投标人于2022年4月18日9:3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公章(企业公司参与投标须携带)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由招标人核实投标人准入资格后由交易所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逾时确认投标资格,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七、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18日10:00在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参与招标竞投会。
八、交易须知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凡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82202914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开标室地址: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联系人:黄小姐、梁先生
联系电话:82210420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灶村古生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4月8日
2022年桂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项目--佛山一环以东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2022年桂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项目--佛山一环以东片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2年桂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项目--佛山一环以东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设计范围共分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的一环以东片区、一环以西片区,约30条城市道路,合计总长约 80公里。本项目针对一环以东片区路段慢行交通系统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改造类(1)沉口改造;(2)原有单车道连接、连通改造;;(3)人行道铺装改造(包括盲道不规范、铺装破损修复、车止石不规范、平整度等);(4)增加设置专用道设施(标牌、标志、停车位等)。新建类(1)人行道整体拆除新建;(2)机非共板类、安装护栏、地面聚氨脂防滑涂层或沥青混凝土、路口、公交绕道改造;(3)增加设置专用道设施(标牌、标志、停车位等)。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基础设施,使道路环境舒适畅通。
2.3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20,682,529.85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税金、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等,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打印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近三年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1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4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4月29日09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4月29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不见面开标室206-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话:0757-86705717
传真: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据悉,2022年禅城区科普专项资金特色项目正式启动申报工作,从4月13日至5月9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机构,可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禅城区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佛山市禅城区科普专项资金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科普特色项目共支持4大类项目,分别是科普特色课堂、特色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实际情况有创新的科普特色项目。
《通知》还明确,申报单位必须是禅城区内的社区、学校、学会(协会)、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其它符合科普经费使用范围并承担社会公益性科普活动的单位和机构。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必须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门办公场地;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以及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能力。
而申报项目应立足禅城、服务禅城,着力提升居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禅城区科普事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应科学合理,科普扶持资金提供项目所需部分费用,其余经费需由申请单位自筹。
符合《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单位机构,可以带齐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最终评定结果将向社会进行公示。
《通知》还明确,根据项目评审情况择优扶持,项目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
市民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科学技术协会微信公众号查看《通知》相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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