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更合镇停步股份经济合作社排灌渠工程(第三次)邀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停步股份经济合作社排灌渠工程项目以GC2021(GM04)XZ00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停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第三次招标(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18.85万元。
2.3 计划工期:4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2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停步股份经济合作社排灌渠进行建设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69617.03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5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公告。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停步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92851516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4月12日
荷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招标结果公告
(2022年4月4日-2022年4月10日)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兴龙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发包(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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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委会兴龙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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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CN2022-051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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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成交价 |
中标人 |
1. |
大二嗲氹、细二嗲氹、松江脚、西闸菜地、藕塘 (土名)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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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公示时间以现场公示为准。 |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岗头冯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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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居委会岗头冯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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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CN2022-067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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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成交价 |
中标人 |
1. |
梅花街水仙巷8号商铺 |
1200元/月 |
赵仕坚 |
2. |
文华路140号铺之四铺(原干洗店) |
2000元/月 |
廖勇 |
3. |
文华路140号铺之三商铺(半卡) |
900元/月 |
罗洪亮 |
4. |
文华路140号铺之二商铺 |
3100元/月 |
廖勇 |
5. |
文华路140号铺之一商铺 |
2400元/月 |
曾火金 |
注:具体公示时间以现场公示为准。 |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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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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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CN2022-066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8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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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成交价 |
中标人 |
1. |
原顺威塑料厂 |
8元/平方米/月 |
宁华桂 |
注:具体公示时间以现场公示为准。 |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珠江股份经济合作社桉树砍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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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石洲村委会珠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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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HCN2022-069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8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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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成交价 |
中标人 |
1. |
偷牛坑 桉树砍伐 |
15600元 |
谭日昌 |
注:具体公示时间以现场公示为准。 |
监督和投诉电话:0757-88823880
为全面规范我区妇联系统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的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效能,更好地接受市妇联对各级维权工作站“三年一检”评估工作,4月上旬,三水区妇联维权部成立预检工作组,对镇(街道)妇联维权工作站评估工作开展检查。预检组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围绕维权站的组织基础、运作管理、服务成效等板块工作指标内容,重点评估2019-2021年度的服务量完成情况及服务成效。
本次预检工作共分成四组,每两个镇(街道)为一组,各镇(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向预检组介绍了各服务站点的基本情况,展示了各自的特色亮点工作。预检组认真听取了各站点维权服务开展情况,仔细查阅了三年的维权工作台账和“护苗行动”专项台账,为各站点问诊把脉,分别针对各站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指导意见,如加强个案管理工作,增强特色服务项目建设、规范化做好“护苗行动”专项台账等。
下阶段,区镇两妇联维权站将以此次预检为契机,坚持标准,补齐短板,认真对照《佛山市妇联系统区、镇(街道)维权工作站评估考核指标》再次梳理,查漏补缺,整理好维权站“三年一检”评估工作台账和“护苗行动”专项工作台账,以更高的标准迎接市检。
佛山市三水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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